索引号 | 0152588-8-04_A/2016-1122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11-22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拟定并组织实施施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2)综合分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3)研究施甸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方案;(4)研究提出施甸县固定资金投资总规模;(5)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6)开展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工作;(7)研究分析区域经济放城镇化发展情况;(8)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等。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十三五”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各方关系,在重大战略布局、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促进全县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部门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编制方法为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46.8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每年12016元(1—3月0.6008万元),邮电费核定电话每部每年1500元,培训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1.5%,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每年26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六行;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半供养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标准核定。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财政半供养人员(遗属)6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总收入5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4.2万元(本级财力54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6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6万元,主要是退休费支出、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255.70万元,主要是水库移民粮食差价补贴。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机关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7.6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33%。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五、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