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7-0-30/2016-122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12-21 |
文号 | 浏览量 | 8 |
施甸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本机关编制了《施甸县供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 主动公开信息相关事项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各股室职责范围内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信息;
5.部门动态信息;
6.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的范围及时限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施甸县门户网站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网址为:http://www.gxs.shidian.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它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可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络申请),县供销社接到关于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通知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落实,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须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施甸县供销社办公室;办公地址: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0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5-8121217;传真号码:0875-8121217;邮政编码:678200。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机关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