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8126846-6/20241016-00001 | 发布机构 | 云南施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文号 | 浏览量 | 0 |
2024年6月7日,施甸县收到第三轮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二十九批编号为X3YN202406060033的群众举报件后,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查办。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有关问题已办结。具体办结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10月16日,云南施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施甸县水长乡人民政府,对第三轮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的“2018年9月8日,投诉人位于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4亩经济林,因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建厂过程中损毁排水沟而淹没,致47棵果树死亡。2020年又多次被淹没”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县级自查自验,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交办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整改台账是否建立健全等情况进行验收。
二、整改工作情况
一是通过调解,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与杨加平户就“47棵果树死亡”补偿事宜已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认可并签字。二是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对排水沟进行清理,检修维护自动抽水设备,确保正常排水。三是2024年7月2日由保山市长源农村公共资产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保山交通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杨加平果木被淹赔偿款50000元。
云南施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