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530521000000-/2019-1203007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2-03
文号 施公发〔2019〕36号 浏览量 18
主题词 公安
施甸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和谐村寨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施甸县公安局关于创建平安和谐村寨社区

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公安局关于创建平安和谐村寨社区的通知》保公发【2019】3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平安建设相结合,着力打造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平安工程。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和谐村寨(行政村)、社区创建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平安和谐村寨、社区创建工作,县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长:段如助  县政府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邱嗣义  县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员:陈加庆  县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治安管理大队,由陈加庆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创建工作相关事宜。

 二、创建标准(十无)

(一)无越级群访案(事)件,或越级上访被上级通报造成 不良影响的案(事)件;

(二)无重特大交通、火灾、危爆等安全生产事故;

(三)无命案;

(四)无影响恶劣的涉校园安全案(事)件;

(五)无涉枪涉爆恶性案(事)件;

(六)无黑恶势力;

(七)无漏管失控三非人员及涉恐重点人;

(八)无因黄赌毒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

(九)无因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不力引发的案(事)件;

(十)无恶意炒作舆情案(事)件。

三、创建步骤

创建工作为期三年,时间自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通过三年时间,力争在全县范围内按照“十无标准”创建一批平安和谐村寨、社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打下坚实的基层基础。

(一)2018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严格对照“十无标准”认真核实辖区内的村寨、社区,根据前期各所上报的《平安和谐村寨(社区)登记表》(见附件1)中已经达标的村寨(社区)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2),于2019年4月14日前盖派出所印章后交到县局治安管理大队,由治安管理大队汇总后上报市局,经市局审核后,授“平安和谐村寨、社区”匾牌。

(二)2019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充分发挥三保组织等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积极性,认真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创建任务将纳入2019 年度综合考评。

(三)2020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实现辖区85%以上的村寨、社区达到平安和谐“十无标准”,以平安细胞深度延伸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平安根基,促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创建原则

创建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一年一评、有升有降”的原则,意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构建平安和谐的治安环境。已创建的平安和谐村寨、社区工作出现滑坡达不到“十无标准”的要实时取消“平安和谐村寨、社区”匾牌,工作得到巩固、连续三年达到“十无标准”的村寨、社区,公安机关应给予表彰,将优秀的村寨、社区党支部推荐给各级党组织予以表彰奖励。在创建过程中,各派出所要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观摩、组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升创建成效。

 

 

附件:1. 平安和谐村寨(社区)登记表

2. 平安和谐村寨(社区)申报表

 

 

       施甸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平安和谐村寨(社区)登记表.xls
附件【附件2:平安和谐村寨(社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