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50-9-/2019-1216010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1-05 |
文号 | 浏览量 | 23 |
根据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开组办〔2019〕5号)的要求,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开展了贫困乡退出的认定工作,在各乡镇上报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予以认定8个深度贫困乡(甸阳镇、水长乡、何元乡、老麦乡、旧城乡、万兴乡、太平镇、仁和镇)达到脱贫标准,确定脱贫退出,特此公告。
如有异议,可在即日起5日内,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
联系人:王联山 联系电话: 0875-3061383
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