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50-9-/2019-1216004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12-21 |
文号 | 浏览量 | 36 |
根据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保贫开发〔2016〕28号)、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施甸县2016年度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施扶组发〔2016〕30号)文件,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全县拟对周龙志等3395户14064人达到脱贫标准的予以确定。现就贫困人口退出情况予以公示:
一、2017年贫困退出人口
全县拟确定贫困人口脱贫退出3395户14064人达到退出标准,其中:甸阳镇311户1405人、由旺镇225户905人、仁和镇750户3021人、姚关镇74户301人、摆榔乡192户771人、何元乡193户769人、酒房乡194户793人、旧城乡288户1132人、万兴乡46户182人、老麦乡389户1747人、木老元乡149户605人、太平镇457户1888人、水长乡127户545人。
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对以上贫困退出乡(镇)、贫困村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拨打0875-8123511进行举报。
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