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50-9-/2019-062100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6-04 |
文号 | 施财整合〔2019〕17 号 | 浏览量 | 9 |
酒房乡、旧城乡、老麦乡、水长乡、太平镇、何元乡人民政府:
根据《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19 年度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的批复》(施扶组发〔2019〕27 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9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440 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表1)。
本项补助资金来源于《关于下达2019 年第一批市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保财整合〔2019〕1号),支出列入2019年“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9999—其他支出”。请各乡(镇)按照《施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施政办发〔2019〕26 号),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文后请到项目主管部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拨款手续。
施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6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