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50-9-/2021-112600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文号 | 浏览量 | 50 |
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你们上报的请求给予安排2021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请示文件已收悉。本次申请资金14668.91万元,其中方案内资金14668.91万元。经审查,你们上报的项目在施甸县2021年涉农整合方案内,符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同意安排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4668.9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县乡村振兴局3342.72万元。其中2021年在水长乡水长社区、由旺镇永福社区、姚关镇蒜园社区巩固脱贫攻坚重点村建设3个项目1579.39万元;2021年11个乡镇在11个自然村巩固脱贫攻坚美丽村庄建设11个项目1206.33万元;太平镇太平社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37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520万元。
二、县农业农村局9916.89万元。其中农业生产项目8个,计划投资3688.89万元;畜牧生产项目3个,计划投资33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项目13个,计划投资2065万元;农村道路建设项目10个,计划投资863万元。
三、县水务局水利发展项目1409.3万元。
请你们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并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同时将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事业计划到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备案。
附件: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审批表
施甸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