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50-9-/2019-1119006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0-26 |
文号 | 施财农〔2019〕104号 | 浏览量 | 8 |
甸阳镇、木老元乡、仁和镇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的通知》(保财农
〔2019〕174号)和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请求给予安排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的批复》(施开组〔2019〕9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完成脱贫退出任务的村,给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一次性奖励资金各0.5万元(其中:总支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奖励资金0.8万元)。
二、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认真执行《施甸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三、本资金由“施甸县扶贫专户”下拨,请各乡镇收到文件后立即到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办理拨款事宜,及时通过银行卡兑付奖励资金。
附件:1.施甸县2018年出列贫困村支书、主任、副支书、副主任、监委会主任奖励名单
2.绩效目标申报表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