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50-9-/2019-091000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8-01 |
文号 | 施财整合〔2019〕30号 | 浏览量 | 5 |
太平镇、甸阳镇、由旺镇、仁和镇、姚关镇、万兴乡、水长乡、老麦乡、何元乡、酒房乡、旧城乡人民政府:
根据《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批复》(施开组〔2019〕68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9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及人居环境项目资金1900万元下达给你局(具体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表1)。
本项补助资金来源于《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整合〔2018〕11号)。产业发展资金支出列入2019年“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人居环境资金支出列入2019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请你局按照《施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施政办发〔2019〕26号),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文后请到项目主管部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拨款手续。
附件:1.2019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表(产业发展及人居环境)
2.绩效目标表(产业发展)
3.绩效目标表(人居环境)
4.施甸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拨款审批单
施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