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施单位:
《施甸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施开组〔2020〕24号)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