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50-9-/2019-0621002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6-06 |
文号 | 施财整合〔2019〕21 号 | 浏览量 | 4 |
太平镇、甸阳镇、由旺镇、仁和镇、姚关镇、万兴乡、水长乡、老麦乡、何元乡、酒房乡、旧城乡人民政府:
根据《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19 年度产业发展及人居环境项目实施的批复》(施开组〔2019〕53 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9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及人居环境项目资金1850 万元下达给你局(具体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表1)。
本项补助资金来源于《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 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整合〔2018〕11号)。产业发展资金支出列入2019年“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人居环境资金支出列入2019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请你局按照《施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施政办发〔2019〕26 号),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文后请到项目主管部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拨款手续。
施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6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