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50-9-/2019-0619002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2-27 |
文号 | 施财农〔2019〕41号 | 浏览量 | 7 |
国家统计局施甸调查队: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8〕234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整合〔2018〕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关于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云开办处〔2019〕2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统计监测经费2.80万元下达你队,支出列入2019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0399—机关资本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管理使用,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二、严格执行《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在部门公开平台公开扶贫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附件:绩效目标申报表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