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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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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50-9-/2019-0529001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信息 发布日期 2019-05-29
文号 施财农〔2019〕68号 浏览量 13
主题词 扶贫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扶贫办 关于下达2019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

太平镇、酒房乡、万兴乡、姚关镇、甸阳镇、水长乡、由旺镇、老麦乡、仁和镇、摆榔乡、木老元乡人民政府,县交通局、人社局:

根据保财农[2019]98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资金的通知》,现将2019年施甸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计划而已资金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及补助资金

本次下达上海帮扶援助补助资金3261.30万元。其中:

(一)太平镇等5个乡镇中华小蜜蜂养殖建设项目(500万元)

在太平镇等5个乡镇35个村投入500万元,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中华小蜜蜂5000箱,其中太平镇1000箱(太平社区180箱、田头村110箱、李山村138箱、椅子山156箱、东蚌村60箱、兴华村48箱、柳树水16箱、龙洞村88箱、大坪子村88箱、乌木村58箱、思腊村8箱、绿水村50箱),酒房乡1000箱(酒房村336箱、坪子地村361箱、旧寨村150箱、沙子村153箱),万兴乡1000箱(万兴社区216箱、中山村186箱、写寨村138箱、大水村222箱、牛汪塘村238箱),姚关镇1000箱(姚关村100箱、杨美寨村100箱、大乌邑村150箱、山邑村100箱、摆马村150箱、河尾村150箱、瓦窑村100箱、陡坡村50箱、大岭岗村100箱),甸阳镇1000箱(大竹蓬400箱、乌邑350箱、菖蒲塘80箱、蒋家50箱、甸头70箱、袁家50箱),每箱1000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000户3452人。

(二)水长乡艾家凹冷库建设项目(168万元)

在水长乡艾家凹易地搬迁安置点投入168万元,采取“政府+合作社+村集体+建档立卡贫困户”模式,建设容积为900立方米冷库一座,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投资40.03万元;室外工程53.45万元;设备购置56.52万元,其他工程费用36万元。产权归九条沟村、大箐脚村村集体所有,委托施甸县稻母合作社经营,收益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户371人。

(三)何元乡莽王村石头寨村、李为地村、王家庄村功能提升项目(600万元)

在何元乡莽王村、石头寨村、李为地村、王家庄村投入600万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贫困村功能提升项目。包括实施:1.麻艾山至莽王公路建设工程(莽王村至青树垭口),路面宽度6.0米,建设里程7.9km,该项目建成惠及莽王村、石头寨村、李为地村、王家庄村1327户581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贫困户674户2819人,60万/公里。2.麻艾山至莽王公路建设工程(青树垭口至王家庄段),路面宽度4.5米,建设里程2.1公里,该项目建成惠及王家庄村259户111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贫困户154户664人,60万/公里。

(四)甸阳镇袁家村功能提升项目(150万元)

在甸阳镇袁家村投入150万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贫困村功能提升。实施袁家村打帮组-蚕豆田道路建设,建设里程2.5公里,宽4.5米,60万/公里,惠及94户26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4户114人。

(五)由旺镇坡脚村东功能提升项目(150万元)

在由旺镇坡脚村投入150万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贫困村功能提升项目。包括坡脚村东山沟桥至由旺花园路道路,建设里程2.5公里宽6米,60万/公里,惠及610户261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0户635人。

(六)甸阳镇等6个乡镇27个村功能提升项目(685万元)

在甸阳镇等6个乡镇27个村投入685万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功贫困村能提升。主要实施1370盏太阳能路灯:1.甸阳镇5个村,合计200盏(五福村、袁家村、甸头村、蒋家村、菖蒲塘村各40盏),2.太平镇4个村,合计440盏(太平社区120盏,椅子山村委会20盏,蒋家村委会33盏,田头社区267盏);3.姚关镇2个村,合计200盏(富阳社区150盏、陡坡村50盏);4.摆榔乡2个村,合计130盏(大中村70盏、尖山村60盏);5.仁和镇10个村,合计200盏(金鸭塘村、银滚坡村、茨菇村、交邑村、张家社区、土官社区、保场社区、五楼社区、仁和社区、中和社区各20盏;6.木老元乡4个村,合计200盏(木老元村45盏、龙潭村60盏、哈寨村40盏、大地村55盏)。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467户19266人。

(七)太平镇等4个乡镇5个村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335万元)

为丰富群众科技文化生活,在统一规划下,集中打造一批特色村级活动场所。包括太平镇乌木村五里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13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合计35万元。2.老麦乡清河村活动场所建设2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合计80万元。3.老麦乡黄家寨村活动场所建设2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合计80万元。4.水长乡九条沟活动场所建设2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合计70万元。5.由旺镇杨家社区活动场所建设2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合计70万元。惠及2698户1055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7户4274人。

(八)水长乡大箐脚村功能提升项目(300万元)

在水长乡大箐脚自然村投入300万元,建设:1、清理水池淤泥1025m³、水池石护栏安装160米、活动广场护栏66.5米,鹅卵石路面397㎡、人居环境宣传文化廊31.2米;2、c20混凝土浇筑主干道路长1.5千米,宽3.5米-4米,厚0.2米;3、浇筑排污沟渠2500米;4、建设污水净化池一个;5、路灯架设30盏;6、新建活动广场510㎡;7、乡村文化建设;8、古树保护2棵;9、农村文化礼堂;10、工程标志一个。11、院场硬化5户;12、小青瓦瓦屋面改造31户;13、墙体粉刷22户;14、厕所改造50户;15、卫生圈改造50户;16、配备垃圾箱5个、垃圾车一辆进行生活垃圾处理。

(九)劳务协作项目(373.3万元)

2019年底转移农村贫困劳动力到上海就业30人,就近就地转移就业740人,沪滇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2场次,确保沪滇协作项目有效推进。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检查验收

(一)项目补助资金由“施甸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下拨,请你们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沪合组办〔2017〕20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沪滇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6号)、《施甸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7〕10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专项用于2019年施甸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建设,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实行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请务必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挤占、挪用、拖欠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按照扶贫项目的相关规定,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益目标。实行项目法人制、首扶制、合同管理制、开工报告制;全面推行廉政承诺制,建立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扶贫项目活动;建立健全公示公告制、绩效考评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达到项目设计标准要求。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三)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管理,严把项目质量关。请你们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在施工队伍的选择上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进行施工,对货物、工程、服务等相应的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对应当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实施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

(四)严格执行县级下达的项目事业计划,严禁随意调整变更计划。对不按规定完成项目建设及投资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五)工作中要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认真落实收益分配方案,确保贫困户受益、贫困村和贫困乡脱贫出列实现脱贫目标,重视项目资料的痕迹管理,对项目的审批、实施、管理、审计、验收等环节认真记录并整理归档。

(六)项目建成后,请将其移交给村、组、户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七)请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结论,将项目竣工报告、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乡级验收结论等一并报送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附件:1.2019年施甸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附件【施甸县2019年沪滇项目表(1)(1).xlsx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施甸县)(1)(1).xls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施甸县人社局)(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