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0-3/20240422-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 | 2024-12-09 |
文号 | 浏览量 | 121 |
1.补助对象: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
2.补助标准: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