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50-9/20240119-0000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 | 2024-01-19 |
文号 | 浏览量 | 14 |
支持对象:为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用途和额度: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借款人家庭开展生产经营,不得用于生活消费、建房、理财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得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贷款利率和贴息政策: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