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50-9-/2022-102400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
文号 | 施乡振发〔2022〕18号 | 浏览量 | 287 |
13个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施甸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施甸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施巩固振兴组﹝2022﹞2号)项目计划及建设内容的要求,经县乡村振兴局研究并报请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你们组织实施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项目计划及补助资金
本次下达涉及13个乡(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52个,共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助4543.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名称及补助资金规模
(一)摆榔乡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鸡茨村里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二)甸阳镇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1、(袁家村,菖蒲塘村,五福村)3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肉牛养殖项目,补助资金166.00万元。
2、菖蒲塘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万元。
3、沙坝脚社区西山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4、五福村上五福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三)何元乡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1、莽王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万元。
2、何元社区上寨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3、组军门村老茶寨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4、大坡脚村大麦田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5、石头寨村石头寨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00万元。
6、李为地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补助资金50.00万元。
(四)酒房乡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1、后寨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万元。
2、旧寨村大色树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3、沙子社区营盘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4、里强村丙腊坝至消潭坝路口道路硬化项目,补助资金280.00万元。
(五)旧城乡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1、芭蕉林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万元。
2、新街村洗马沟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3、大山村龙塘寨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4、李来村李来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5、里嘎村三丘田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六)老麦乡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1、太和社区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万元。
2、茨桶村上寨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3、红谷村大寨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七)木老元乡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1、大地村阿腊寨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2、哈寨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八)仁和镇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1、土官社区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万元。
2、瓦房社区大山脚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3、复兴社区鲁寨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4、苏家社区三棵松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九)水长乡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1、小官市村优质大米种植基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补助资金100.00万元。
2、兵斗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青储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40.00万元。
3、永保村独家村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4、水长社区下村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万元。
5、兵斗村兵斗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十)太平镇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1、金牧粮草种植项目,补助资金132.00万元。
2、大坪子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万元。
3、李山村中西山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4、椅子山洞门坡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5、乌木村五磨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6、兴华村公厕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万元。
(十一)万兴乡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1、东安社区精品示范村项目,补助资金100.00万元。
2、长浪坝村盖章山自然村美丽村庄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3、中山村百草坡自然村美丽村庄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4、牛汪塘白沙水自然村美丽村庄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十二)姚关镇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1、陡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万元。
2、雷打树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3.00万元。
3、蒜园社区中寨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十三)由旺镇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1、木榔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万元。
2、常村村常村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3、躲安村躲安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
4、大秧田笔底东沟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1.00万元。
5、杨家社区大塘公路水毁改造提升工程,补助资金81.00万元。
三、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项目建设期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下达涉及13个乡(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52个,按类别区分,一是产业发展项目4个;二是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11个;三是美丽村庄建设项目32个;四是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12个月(含工作前期),即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
四、项目投资及筹措方式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4543.0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543.00万元。
(二)本次下达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543.00万元。补助资金按“施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财政局通知下拨,接文后及时对接县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3个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村道路建设施工方案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执行,精心组织实施。同时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工作顺利开展,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严格进度,确保效益
13个乡(镇)人民政府务必认真落实下达事业计划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项目验收工作,要抓住有利时机,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严禁随意调整变更方案。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务必于2023年5月底前按要求全面实施结束。项目建设完工后15日内,乡(镇)应及时组织开展乡级验收工作,要认真做好竣工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相关合同、租赁协议、物资购销协议、后续管护制度及工程移交书、图片及相关文件等资料的立卷归档项目验收材料工作。同时,将相关资料报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备查,对不按项目建设相关程序、资金管理规定实施项目建设及完成投资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纪问责。
(三)坚持制度,加强管理
13个乡(镇)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制度。
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补助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0〕3号)、《施甸县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产及收益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8〕227号)管理使用,专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巩固提升。
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的要求,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账,按照《施甸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7〕109号)的要求,执行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严禁以拨代支,对报账要素不全的、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一律不予报账。严格财务制度,规范报账程序,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封闭运行。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进度月报制。按月上报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报账情况、资金结余情况,每月15日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同时,乡镇接文后及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项目管理”模块录入项目。
(四)严格公示公告制度,确保群众受益
13个乡(镇)人民政府必须把握与乡村振兴发展相衔接的原则,同时,严格执行《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文件规定,按照“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乡、村应当利用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微信及入户公示等形式,将财政补助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和项目计划、建设内容、收益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在实施地点进行集中张榜和发放入户告知书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告的方式,提高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建设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强化廉洁振兴,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根据项目建设任务,县、乡、村要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事项和乡村振兴效果责任书。村民代表对实施单位履行项目建设廉政承诺及乡村振兴效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强化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监管,推进财政补助资金在乡村振兴领域使用,提高资金效率和使用效益。
附件:施甸县2022年度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