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2300-x-/2020-0213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
文号 | 浏览量 | 18 |
根据《政府公开条例》,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措施,明确职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四项制度相关内容,要求对辖区内该公开的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并且发布到施甸县地震局政府信息公众网站,使广大群众知晓,方便群众办事。
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分为六类,依据类别进行公开内容。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认真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条例正式实行后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文来源、内容,并及时准确的发布 。
(二)2019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本局主要工作职责和职权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各成员分管工作情况、本局内设机构情况及职责、财务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决算公开、防震减灾工作信息等。
(三)我局政府信息的内部保密审查2019年未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
(四)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具体情况为:利用施甸县地震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准确、及时公开,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回复群众来信一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9年我局未出现现场咨询、96128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的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未出现过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需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定。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施甸县地震局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