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3-033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消费警示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
文号 | 浏览量 | 59 |
施甸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谨防食用野菜、野果中毒的风险预警提示
春季万物复苏,气温回暖,是病源微生物滋生的活跃期,野生植物快速生长,时令野菜、野果陆续上市,食物中毒风险增加。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施甸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如下:
一、不得随意采食
不随意采食、出售、购买自己不熟悉、难以辨别或来源不明的野菜、野果。同时,不生食野菜,食用野菜需经浸泡、焯水、蒸煮等烹饪方式加工后再食用。
二、谨防误食中毒
由于有毒的野菜、野果很难鉴别,依靠民间流传下来的“经验”采摘,容易发生误食中毒现象。同时,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菜、野果,也不能放松警惕,对品种不明、来源不明,不熟悉或从未吃过的野菜、野果,不要轻易食用。
三、生产经营者要做到“三不”
生产经营者要做到不采集、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野菜、野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把食用野菜采购关,严格加工程序,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集体用餐单位严禁加工制售食用野菜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严禁加工野菜。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规定,杜绝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五、强化宣传教育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宣传方式,广泛普及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范能力和水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保护意识,严防误食野菜、野果等中毒事件发生。
六、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不同种类有毒的野菜、野果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一旦发生误食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马上催吐、立即送医,不可心存侥幸,延误时间。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野菜、野果等中毒应急救治工作,要加强应急防范措施,按规定做好疑似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和监测工作。
七、如食用野菜、野果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对涉及到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施甸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