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2-012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消费警示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文号 | 浏览量 | 2 |
施甸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2022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提示
春节将至,施甸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在欢庆佳节的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科学饮食消费,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传承美德,健康饮食。要做到点餐适量、剩菜打包、“光盘行动”,主动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分餐制,注重饮食均衡,合理搭配食物,养成文明、健康、绿色、节约的用餐良好习惯。
二、选购安全放心食品。购买食品要到正规超市、商店、市场,要选购新鲜食物。选购冷链食品前要查看经营者的资质和冷链食品的来源渠道,接触、处理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消毒,使用独立容器储存,食用前煮熟煮透。
三、提高就餐安全意识。就餐时尽量选择环境整洁,且公示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健康证明的正规餐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年夜饭”承办单位,要把控好原料采购、食物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
四、科学膳食严防中毒。要革除食用乌头、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进补的习惯,慎食野生干菌,谨防四季豆中毒,不食用“新奇”、“ 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养成健康饮食习惯。
五、选购白酒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要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不采购无合法来源的散装酒、泡制酒,家庭自酿酒严禁对外出售。
六、理性购买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不能代替治疗疾病,消费者要理性购买保健食品,购买时要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经营店。
广大群众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保存好可疑食品,立即就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
施甸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