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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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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0/20240117-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民宗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17
文号 浏览量 21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民宗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施甸县民宗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b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县民宗局联系(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中路022号,电话:8121548,邮箱sdmw8121548@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对照《条例》进行梳理应公开的内容,并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信息公开年报、财政信息、行政权力、人事信息、建议提案等信息内容。2023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4条。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部门财政预决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及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在施甸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加大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政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尤其是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等,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加大政策执行的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

施甸县民宗局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和信函收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发布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做好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特别是规范性文件,适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更新,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二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网站栏目更新维护、管理,建立工作台账,提高办理质量。三是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核工作,做好保护个人隐私工作,杜绝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信息,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县民宗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杨波同志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淳珈同志,成员包括民宗局局各股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各司其职,组织开展对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信息量还没有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部署与落实有差距,内容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信息公开内容范围还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不够详细,未能做到全面反映全部工作。

三是政务公开承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去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我局将紧紧围绕民族宗教工作及全中心重点工作,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局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信息收费情况。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