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20240423-00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4-04-23 |
文号 | 浏览量 | 282 |
为进一步强化村集体“三资”监管,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近日,木老元乡纪委立足监督职责,联合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针对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到辖区内4个村(社区)开展了1次监督检查。
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规范“三资”管理,让“三资”公开透明,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年初以来,木老元乡纪委就把加大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作为全年纪检监察重点任务之一常抓常管。
督查强调,收到伙食费等各项资金后要及时且准确地入账,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已经拨付或收到的各项资金要及时记到账本里,让每一笔账都清清楚楚、公开透明。针对督查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登记不完善等问题,要求各村(社区)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进行销号整改,乡纪委定期进行“回头看”,持续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切实为群众管好“钱袋子”。
乡纪委将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列为每月派发监督清单中的一项重点内容,让“三资”管理更加规范,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好基层村务监督“探头”作用,对村集体“三资”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决不姑息,形成强力震慑。下一步,木老元乡将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紧盯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环节,找准监督方向,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真正让“三资”管理成效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