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4-5-/2022-1213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旧城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旧城乡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疫情防控工作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为深入贯彻疫情防控新十条,流动人员不再查验核酸,不再开展落地检,优化了疫情防控政策给人们提供了大大的便利,但传播风险也随之大大增加。目前,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减少公共交叉感染、保障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为保卫旧城乡人民的身体健康,特此呼吁各位,务必积极参与“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现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全民参与“规范戴”。每一位居民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养成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时刻牢记佩戴要领,佩戴口罩前清洗双手,保持口罩深色面朝外,确保覆盖口、鼻、下颌。外出时随身携带口罩,及时更换弄湿、弄脏、受污染的口罩,不在交谈时摘下口罩,更不能随意丢弃口罩。
二、公共场所“全程戴”。广大居民朋友在进入机场、车站、商场、超市、景点景区、酒店宾馆、农贸市场、服务大厅、物流仓库、文体娱乐、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乘坐长途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参加核酸检测时,请坚持“凡进必戴”“应戴尽戴”,切实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重点人群“必须戴”。从事医护、运输、快递、外卖、餐饮、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以及免疫力较弱的老年人、婴幼儿和慢性疾病患者,在从业期间和外出时务必要规范佩戴口罩,有效降低疫情传播和感染风险。
四、相互提醒“引导戴”。全乡各单位和村(社区)要广泛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及时提醒、劝导未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监督指导相关场所、重点人群佩戴口罩。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通过学生带动家长,推动形成自觉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氛围。广大游客和居民朋友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对身边未佩戴口罩人员及时提醒,让佩戴口罩成为大家的自觉文明行为。
口罩虽薄,能防疾病传播;口罩虽小,能体现文明素养。疫情防控需要大家的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希望大家都能够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用从我做起的“小行动”汇聚疫情防控的“大力量”,共同守护好我们健康平安的美丽家园!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全乡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旧城乡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