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4-5-/2022-012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旧城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承保范围:凡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女性
保险期限:保险期间为一年
保险费:100元/人/年;建档立卡贫困妇女80元/人/年
投保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投保地点:1.各参保人到所在村(社区)详询并办理参保具体业务,村(社区)参保工作相关业务由村(社区)妇联主席负责。
2. 乡级各单位收缴由乡妇联负责。
保险责任:在保险合同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因初次发生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卵巢癌等四种疾病之一,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所指特定疾病、特定乳腺疾病或进行保险合同所指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3。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前已患保险合同所列示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但投保时已告知保险公司且被认可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除外;
4。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