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4-5-15_E/2017-011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旧城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1-22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的通知和《施甸县村(社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旧城乡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王文洪 乡长
副组长:杨金军 纪委书记
张志怀 副乡长
成 员:黄德才 财政所所长
杨加进 农经站站长
黄 蓉 代管中心会计
瞿金晓 农经站农经员
张德伟 农经站农经员
王 杰 民政助理员
黄爱明 组织员
尚玉丹 统计员
尹艳秋 宣传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审计组、督查组,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1、办公室设在乡农经站,由杨加进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瞿金晓、尚玉丹组成,办公室负责制定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审计工作相关日常业务。
2、审计组,组长由副乡长张志怀当任,成员由黄德才、杨加进、黄蓉、黄爱明、瞿金晓、张德伟、王杰组成,负责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为村“三委”换届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3、督查组,由纪委书记杨金军当任,成员由黄爱明、尹艳秋组成,具体负责审计工作是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确定村组干部的经济责任时,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也不能脱离实际,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务必维护好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旧城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0日
旧城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