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2023091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文号 | 浏览量 | 41 |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
为扎实做好全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两险”)征缴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木老元乡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祁晓琴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李红满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 杨开龙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龙潭村党总支书记
朱光迪 乡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杨有志 乡民政办负责人、残联理事长
郭维会 木老元乡中心学校校长
董彩凤 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
张 荣 木老元乡社保中心工作人员
段晓玲 木老元乡社保中心工作人员
张永倩 木老元乡社保中心工作人员
李有贵 木老元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建菊 木老元社区社会事务员
段莲花 龙潭村社会事务员
阿福友 哈寨村党总支书记
阿庆媛 哈寨村社会事务员
张文权 大地村党总支书记
何玉青 大地村社会事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木老元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由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张荣同志负责。各部门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认真核实资助对象身份,确保名单的准确性,并及时报送对应县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应严格按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五级网格管理体系实施方案》(施政办发〔2023〕46号)开展征缴工作。各村(社区)委员会成立相应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
(联系人:木老元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张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