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2-113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113 |
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酒房乡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部门:
《酒房乡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9日
施甸县酒房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印发
酒房乡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食糖是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和重要战略物资,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糖消费将长期保持增长态势。糖料蔗是制糖的主要工业原料,恢复发展蔗糖产业是国家食糖安全的重要保障。施甸县是国家糖料蔗核心基地县,也是国家“十四五”期间在云南省重点布局的35个全国糖料蔗标准化基地县之一。为确保完成国家、省、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实现蔗糖产业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结合酒房乡实际,特制定酒房乡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绿色发展为主线,按“高产、高糖、高效、集约、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改善糖料蔗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良种良法推广应用,推进机械化应用,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产装备先进、产业优势突出的现代糖料蔗生产基地,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地方主责、企业主体”的联动工作体系,全力推动甘蔗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国家糖料蔗核心基地县,努力提升糖料产业效益,保障国家食糖安全,促进蔗农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加强蔗区规划引导,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深化改革开放,为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蔗糖产业的发展活力和创新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体系。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引导甘蔗种植向最适宜区集中,支持蔗糖加工龙头企业产业链延伸,优势资源向蔗糖产业集聚,实现蔗糖产业基地化、设施化、规模化、机械化、组织化、绿色化发展。
(三)科技驱动,提质增效。加大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甘蔗生产机械化率,降低生产成本。突出制糖企业主体地位,保障蔗糖产业发展投入,提高技术创新和指导服务能力。
(四)优化供给,强化服务。加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产业发展运行调节机制,做好产业种、砍、运、榨、销等各环节服务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目标任务
“十四五”末,全乡甘蔗种植面积达1.58万亩,甘蔗总产量达7.2万吨,工业入榨量达5.76万吨以上,蔗糖产量0.75万吨,实现工农业总产值0.771亿元(工业产值0.46亿元,农业产值0.311亿元),实现税金230.15万元以上。“三年行动”分年度实施目标任务见附件2,新植任务秋冬植占年度任务的60%以上。
四、配套政策
(一)良种良法补贴政策。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81号要求,补贴标准为新植脱毒种苗、健康种苗补助标准332.5元/亩(其中:中央资金175元/亩,省级资金157.5元/亩),机械化深翻、开沟、机种作业补助标准161.5元/亩(其中:中央资金85元/亩,省级资金76.5元/亩),机械化中耕培土补贴标准23.75元/亩(其中:中央12.5元/亩,省11.25元/亩)。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原则执行到2023年5月30日止,如有新政策再继续实施。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21〕7号)要求,将甘蔗种植生产所需农机具旋耕机、微耕机、植保无人机等列入补贴范围,凡户籍在施甸县并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依法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云南省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具,均可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三)制糖企业扶持政策。制糖企业制定的甘蔗生产企业扶持政策须报经施甸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
(四)甘蔗种植奖励。种植乡(镇)在享受制糖企业相关政策的同时,以县级下达的甘蔗生产目标任务为基数,经县级检查验收合格后,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追加甘蔗种植奖励,所需资金由公司负责保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酒房乡蔗糖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1。各种蔗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村(社区)甘蔗生产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顺利推进甘蔗产业发展,乡政府选派和成立工作组分配到村,协助各村开展工作。
(二)建立责任机制。一是建立县处级领导“包乡带村”工作责任制。从挂钩联系乡(镇)的县处级领导中分别明确1名负责所挂乡(镇)的甘蔗生产“包乡带村”工作,加强对挂钩联系乡(镇)甘蔗生产工作的专题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二是建立科级领导“包村带组”工作责任制。各种蔗乡(镇)要建立甘蔗生产乡(镇)实职科级领导“包村带组”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个种蔗村均要有1名实职科级领导负责甘蔗生产“包村带组”工作。涉及挂钩种蔗村的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l名实职科级领导带队协同推进挂钩村甘蔗生产工作。三是建立一线干部“包组带户”工作责任制。在持续推行村级“三人小组”议事机制的同时,建立甘蔗生产村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制糖企业农务员等一线干部“包组带户”工作责任制,形成合力推进甘蔗生产各项工作。
(三)加大要素支持。县财政要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蔗糖产业发展,并按要求兑付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托”-平台、三机制”,有针对性加大对规模流转土地的合作社发展蔗糖产业的资金投入,积极推行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实现50至200亩规模化种植,壮大集体经济,同时,由行政村(社区)与制糖企业签订协议,将甘蔗发展服务费纳入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工作力度,争取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投向甘蔗产业发展领域。加强银政企沟通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蔗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服务蔗糖产业发展功能。按照“产业布局到哪里,项目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科学整合相关部门涉农项目和资金投向蔗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制糖企业扶持、甘蔗保险、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激励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种植甘蔗。
(四)加强宏观调控。做实蔗糖产业规划编制工作,以规划为引领,引导甘蔗种植向最适宜区集中,实现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2020年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年44号)以及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相关要求,制定糖料蔗核心基地管理“八不准”,即:不准违规占用核心基地从事非农建设;不准违规占用核心基地绿化造林;不准违规占用核心基地发展林果业;不准违规占用核心基地种植非甘蔗长期性作物;不准违规占用核心基地建造永久建筑设施;不准未经审批以退耕还林为名破坏核心基地;不准未经审批以发展养殖业为名占用核心基地建设养殖小区或建造养殖基础设施;不准擅自变更核心基地配套建成基础设施的用途和服务范围。完善甘蔗生产服务运行调节机制,严厉打击影响和制约甘蔗种、砍、运、榨、销等生产经营各类行为,维护甘蔗生产正常运行。建立政企沟通协调机制,防范制糖企业流动资金出现断裂的风险,按照“一车一结算蔗款”的要求,在榨季结束后45天内全部结清,维护甘蔗种植户利益。
(五)严格督查考核。乡人民政府把甘蔗生产工作纳入对各种蔗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内容。乡纪委负责对甘蔗生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乡甘蔗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甘蔗生产进度情况,及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甘蔗生产进度,发出工作提醒。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乡各种蔗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重振酒房甘蔗产业的现实意义、长远意义和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推动甘蔗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把坚决完成年度甘蔗生产目标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三年增收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不断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基础。
(二)精心研究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全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甘蔗产业发展摆上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和协调解决甘蔗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各种蔗村(社区)要按照“秋冬植甘蔗种植截止时间为翌年的1月31日止,春夏植甘蔗种植截止时间为本年5月25日止的甘蔗生产节令和种植时限要求,把乡级下达的甘蔗生产目标任务及时细化分解到各种蔗小组,并结合实际提出甘蔗生产意见和要求。制糖企业要及时出台甘蔗生产企业扶持政策,加大甘蔗生产扶持资金投入,确保扶持政策及标准“一看就明、一听就懂”。各种蔗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协同发力,对甘蔗生产做到早介入、早谋划、早安排、早发动、早推进,广泛深入宣传政府良种良法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企业扶持等甘蔗生产扶持政策。
(三)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种蔗村(社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制糖企业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对接,抢抓甘蔗生产种植节令,组建甘蔗生产工作队伍,驻村组、入农户、进地块,做实做细相关政策宣传、甘蔗种植发动、甘蔗良种基地建设等工作;要按照“产业基地化、基地设施化”的要求,坚持一手抓设施、一手抓种植,着力推进宜蔗地块坡改梯,降低甘蔗生产劳动强度,做到“坡改梯实施完成1亩,甘蔗就跟进种植1亩”,确保80%以上的甘蔗种植地块都能实现机耕、机耙、机栽。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求“产业规划到那里、项目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优先布局在蔗区。制糖企业要加强对甘蔗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协调服务和技术指导,大力实施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降低甘蔗生产成本,提高甘蔗单产、质量和效益。甘蔗种植结束后,由制糖企业牵头,涉及种蔗村(社区)配合,适合组织甘蔗种植、良种良法等地块面积进行实地初验,并及时报请县乡级组织检查验收。
附件:
1.酒房乡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酒房乡2023-2025年甘蔗种植乡级派驻各村驻村工作队
3.酒房乡2022/2025年度甘蔗种植任务分配表
附件1
酒房乡蔗糖产业恢复发展“三年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为巩固甘蔗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蔗农增收致富。经研究,成立施甸县酒房乡甘蔗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军利 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俊杰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蒋开彪 乡人大主席
杨元尧 乡副乡长
成 员:李坤林 乡党委副书记
杨宙明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杨志海 乡纪委书记
李洪双 乡副乡长
李 科 乡组织委员
李松如 乡武装部部长
李淑娟 乡宣传委员
杨子明 乡副乡长
蒋 俊 乡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蒋彬虎 乡党政办主任
杨继娟 乡财政所负责人
赵紫院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钱万钧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金德 乡农科站站长
李添浩 乡农经站负责人
杨明勇 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品能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绍军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九个村(社区)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科站,由段金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和台账管理。
附件2
酒房乡2023-2025年甘蔗种植乡级派驻
各村驻村工作队
为加强对各村(社区)甘蔗种植工作的统一协调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我乡甘蔗种植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酒房乡2023-2025年甘蔗种植驻村工作队,成员如下:
旧寨村: 组 长:杨志海
副组长:段金德
成 员:杨学武、苏海平、李跃祥、段中伟
沙子社区:组 长:杨子明
副组长:邱加发
成 员:杨加军、李 川、麻万龙、杨春桥
里强村: 组 长:李 科
副组长:赵紫院
成 员:罗琴军、李添浩、张加顺
垭口村: 组 长:李坤林
副组长:钱万钧
成 员:段自阳、杨宏杰
小寨村: 组 长:杨元尧
副组长:赵秉康
成 员:蒋美艳、叶谦达
梅子箐村:组 长:李松如
副组长:李 楠
成 员:段智鑫、黎润琳
坪子地村:组 长:李洪双
副组长:杨品能
成 员:李正催、卢家熹
后寨村: 组 长:李淑娟
副组长:陈宝源
成 员:段从卫
酒房社区:组 长:杨宙明
副组长:蒋彬虎
成 员:赵 丽
附件3
酒房乡2022/2025年度甘蔗种植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乡镇
| 2022/2023
| 2023/2024
| 2024/2025
| ||||||
新植
| 宿根
| 小计
| 新植
| 宿根
| 小计
| 新植
| 宿根
| 小计
| |
旧寨村
| 1800
| 2529
| 4329
| 1340
| 3680
| 5020
| 1340
| 4016
| 5356
|
坪子地村
| 200
| 878
| 1078
| 145
| 916
| 1061
| 145
| 849
| 994
|
沙子社区
| 1300
| 1683
| 2983
| 970
| 2536
| 3506
| 970
| 2805
| 3775
|
后寨村
| 200
| 411
| 611
| 145
| 519
| 664
| 145
| 531
| 676
|
酒房社区
| 100
| 460
| 560
| 70
| 476
| 546
| 70
| 437
| 507
|
小寨村
| 300
| 159
| 459
| 220
| 390
| 610
| 220
| 488
| 708
|
里强村
| 600
| 932
| 1532
| 445
| 1302
| 1747
| 445
| 1398
| 1843
|
垭口村
| 300
| 121
| 421
| 220
| 358
| 578
| 220
| 462
| 682
|
梅子箐村
| 200
| 656
| 856
| 145
| 728
| 873
| 145
| 698
| 843
|
合计
| 5000
| 7829
| 12829
| 3700
| 10905
| 14605
| 3700
| 11684
| 15384
|
备注:2023/2024宿根面积 ≈(2022/2023小计)*85%;2024/2025宿根面积 ≈(2023/2024小计)*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