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2-010902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1-12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根据职责,施甸县酒房乡党政机关内设5个股级机构: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乡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管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公租房廉租房管理、财务监督管理、会计核算、分析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调查排除、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乡村振兴开发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做好防返贫监测、统计和监督工作等职责,帮助建档立卡户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
二、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施甸县酒房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施甸县酒房乡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股所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9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施甸县酒房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为施甸县酒房乡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股所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施甸县酒房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为施甸县酒房乡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股所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名,其中,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新农村项目示范建设、村镇规划、村容乡貌、道路交通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施甸县酒房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施甸县酒房乡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股所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服务中心
施甸县酒房乡林业服务中心,为施甸县酒房乡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股所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其中,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承办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森林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6.综合执法中心
待中央和省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7.财政所
施甸县酒房乡财政所,为施甸县酒房乡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名,其中,设所长1名。
主要职责:承担乡财政预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