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06_B/2017-0117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1-17 |
文号 | 摆政发〔2017〕2号 | 浏览量 | 10 |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森林防火有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为充分发挥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简称“乡森防指”)成员(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单位在森林防火中担负的责任,履行指导、监督、协调职能,各司其责,切实搞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特对乡森防指职责作如下规定,请认真执行:
一、乡森防指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指示。
(二)研究制定全乡应对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导意见。
(三)负责指导全乡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工作。
(四)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指挥所长职责
(一)负责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领导工作。
(二)研究、决定全乡森林防火重大问题。
(三)审定全乡森林防火方针、政策和工作决定。
(四)指挥涉及各单位的森林防火重大事宜。
(五)在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主持召开全乡森林防火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六)直接指挥或授权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常务副所长职责
(一)协助指挥所长主持指挥所全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指挥所成员会议、全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领导业务部门研究制定森林防火的政策、规章、制度、措施、办法、预案。
(三)召开业务部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四)指导、检查、督促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五)负责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副所长(乡党政府办主任)职责
(一)在紧急情况下,可代表指挥所长、常务副所长召开指挥所成员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有关的问题。
(二)指导业务部门研究制定森林防火的政策、规章、制度、措施、办法、预案。
(三)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相关保障工作。
(四)负责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五、副所长(乡人武部部长)职责
(一)组织民兵义务扑火队,并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扑火实战演练。
(二)组织指挥义务扑火队参加当地的森林防火和扑火工作。
六、专职副所长职责
(一)负责主持指挥所日常工作,协助指挥所所长、常务副所长抓好全面工作。
(二)指导、监督、检查、管理森林防火办公室工作,主持办公室及时研究、制定森林防火的规划、计划,搞好森林防火的设施和队伍建设。
(三)随时掌握全乡森林防火的发展动态,及时研究措施、对策,安排阶段工作,代表指挥所组织实施。
(四)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业务会议,总结交流经验,部署工作。
(五)负责森林火情的指挥。
(六)负责管理森林防火专用设备和器材。
(七)负责实施上级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和交办的工作。
七、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
(一)指挥所成员(单位)的共同职责:
1.参加指挥所召开的有关会议。
2.检查督促挂钩责任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3.积极做好扑火救灾的应急支持保障工作。
(二)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
1.乡人武部职责
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就近调动民兵义务分队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2.乡派出所职责
开展森林防火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森林公安及时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保障扑火救灾交通畅通;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3.乡财政所职责
负责乡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的筹措和调度,监督业务部门搞好资金的管理使用。
4.乡民政办职责
对因森林火灾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发生伤残和死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安置、处理善后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对痴、呆、聋、哑、疯五种人的监控,防止其引发森林火灾。
5.乡水管站职责
做好库区周围的森林防火工作;飞机实施吊桶灭火时,提供水源保障。
6.乡广电站职责
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森林防火工作动态,按有关规定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7.乡农业技术推广站职责
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农村环保的重要内容,配合森林防火部门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村完善火源管理制度、督查防扑措施到位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疏导农业生产用火。
8.乡中学学校职责
负责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9.乡卫生院职责
负责森林火灾的伤病救护工作。
10.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摆榔乡林业服务中心)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乡党委、政府的指示;研究、拟定全乡应对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指导全乡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森林火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建立专项火灾档案,并提出灾害恢复的意见和建议。
七、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区
(一)乡财政所、乡中心学校、乡中学负责鸡茨村,责任人阿毓波、李春和、杨文宏,乡森林防火办联络员段光蓉。
(二)乡广电站、乡水管站负责大中村,责任人李梅、李靖,乡森林防火办联络员李和有。
(三)乡派出所、乡民政办负责摆榔村,责任人王斌、李明朝,乡森林防火办联络员段光蓉。
(四)乡农业技术推广站、乡卫生院负责尖山村,责任人段体彪、李甸昌,乡森林防火办联络员李和有。
在2017年森林防火期间,责任人如有工作变动,由接任工作的领导自行补缺,不再另行发文。
八、有关要求
(一)请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并于1月6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及手机号码报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其职责是:加强与挂钩单位及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联络森林防火工作相关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在森林防火期间,至少要到责任区督查工作3次,分别在春节前、3月上旬及清明节前进行;检查结束后要专题将督查情况反馈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
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日
抄送: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共印16份)
摆榔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