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2021-022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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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老元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二次集中学习
2月24日,木老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1年第二次集中学习,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二级站所负责人、各村党总支书记20余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会议以“贯彻落实《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纪律检查建议反馈意见施甸县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3·29”专案深刻教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文件和制度”为主题。会上,乡党委副书记杨志诚同志从“四个坚持”对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领大家进行了学习;乡宣传委员何玉银同志从三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深入阐述。
会议强调,此次集中学习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始终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时刻把党纪的戒尺、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道德的戒尺牢记于心,把宪法精神、公权属性、公私界限牢记于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要深刻汲取保山“3·29”专案深刻教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确保省纪委纪律检查建议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决扛起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精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扶正祛邪、正本清源,引导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引以为戒,彻底根除政治生态污染源,营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政治新气象,为木老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作风保证、纪律保证和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