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2019-041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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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27日对木老元乡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2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木老元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抓得紧、分管领导和二级站所以及村党组织逐级松懈”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部署,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二是召开主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抓好巡视整改”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活动,认真学习杨善洲同志1985年9月撰写《我的对照检查》的政治担当。三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自我批评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深挖根源,触及灵魂。四是每年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专题安排部署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关于“对干部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多数以‘整改’代替‘追责’”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乡纪委主动担当,增强主动发现违纪违规案件的能力,加强执纪问责力度,杜绝“宽松软”,对达到追责的案件坚决问责处理,主动深入村组收集线索,并及时上报县纪委和党委政府。二是压实乡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对分管部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三)关于“个别班子成员还存在主体责任不明确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召开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宣传委员和武装部长分管工作安排。二是形成文件下发至各村和二级站所,让全体干部职工知晓。
(四)关于“乡纪委只开展监督工作未开展执纪问责工作,村监督委主任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不监督不会监督、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乡纪委增强主动发现和查处案件的能力,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消除办案空白。二是乡纪委书记专职专干,不再分管纪检工作以外的业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三是乡纪委加强对村监督委主任的履职培训,指导村监督委主任厘清监督责任清单,抓实每月纪委例会制度,督促村监督委主任履行监督职责,着重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
(五)关于“木老元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明确大额资金支出额度最低上会标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二是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办发〔2018〕34号)、《关于印发施甸县县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施办发〔2018〕8号)、《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77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关于印发《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施办发〔2016〕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木老元乡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并下发至各村、各二级站所认真执行。
(六)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只落实到乡党委班子,木老元乡二级站所、中学、中心校、村委存在民主集中制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不集体研究”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各村委会和二级站所学习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二是各村委会和二级站所制定“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三是各村委会和二级站所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
(七)关于“以会议纪要代替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未反映出班子成员民主发言情况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决策”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乡领导班子会研究制定出台“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二是乡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三是加强对党政办文秘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办公水平。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员纪律意识淡薄”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乡、村两级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内容的学习,动员党员、干部用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约束自己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三是更加注重将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与“八星定级”相融合,将农村党员是否遵守纪律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强化党员纪律规矩意识,发挥群众对党员的监督作用。
(二)关于“抓党建与促发展‘两张皮’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压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发挥好基层党建指导员的作用。二是加大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力度,采取每半年述职评议一次的方式,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出述职评议考核的作用。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2019年组织生活会,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刀真枪、刺刀见红”。
(三)关于“党员身份资料遗失,研究恢复党员身份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通过再次走访核实,收集整理18名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二是走访调查结束后,召开乡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并认定18名同志的党员身份问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财务监管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出差食宿费报销不规范部分报销票据缺乏支出的真实性,未严格执行《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施办发〔2016〕39号)规定”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全乡干部职工财经制度的学习培训。二是对责任人集体提醒谈话,责任人书面报告清楚了报销事由。三是严格执行《木老元乡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等4个暂行规定的通知(木发〔2017〕62号),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相关人员已写出了情况说明或补足了相关支撑文件。
(二)关于“计生办执法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乡纪委对计生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计生专干计生宣传员的培训。三是及时完善13起非婚生育案卷资料。
(三)关于“下木老元10.7公里修路施工缓慢、道路泥泞、群众出行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及时对接凯禾扶贫开发公司(国开行项目指挥部)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项目目前已完工。
(四)关于“龙潭村鲁家寨13户农户要求愿意搬迁至龙潭安置点却没有建盖好安置房、期待政府予以解决”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已及时召开项目指挥部项目工程推进会,施工方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目前已完工。二是及时对鲁家寨、新街13户农户进行回复,说明情况。
(五)关于“大地村、哈寨村、木老元村、龙潭村涉及搬迁的群众要求对搬迁入住的房屋给予明明白白的结算清楚账务、涉及群众利益,搬迁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各村都利用群众会大力宣传易地搬迁政策。二是制作搬迁农户告知书,对建房总投资、搬迁补助款、自筹款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发至农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5—8863566;邮政信箱:施甸县木老元乡党政办,678200;电子邮箱:mlydzb8863566@126.com。
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