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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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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7-x-30/2017-1017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木老元乡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10-14
文号 木发〔2017〕57号 浏览量 14
主题词 其他
印发《关于在全乡农村开展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发〔2017〕57号

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

印发《关于在全乡农村开展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乡农村开展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

关于在全乡农村开展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的

实施方案

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是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遏制农村婚丧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推动农村社会风气向善向上向好转变,根据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有关文件要求,经乡党委研究决定,集中一年时间,在全乡农村集中开展推动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协同脱贫攻坚,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推动移风易俗各项行动为抓手,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加强家风民风乡风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美好和谐幸福木老元,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提供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全面推动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破除封建迷信,摒弃旧俗陋习,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

(二)基本目标。遏制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等奢靡之风,把人民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把农村的新风正气树起来。2017年下半年,全乡农村所有村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农民群众的满意度达90%以上;到2018年初,全乡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群众主体。移风易俗具有群众性、复杂性、普遍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推动移风易俗必须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自觉践行,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要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二)突出问题导向。要深入农村一线,切实摸清摸准当地旧俗陋习的现状,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围绕“移什么风”“易什么俗”,找准问题、抓住重点、切中要害,有针对性地解决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有伤风化的低俗表演及婚闹、人情往来负担沉重以及封建迷信、邪教、黄赌毒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突出正面引导。要把先进文化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正确导向,用勤劳节俭的传统美德教育引导群众。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组织者、示范者、实践者的责任,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倡导移风易俗的典型和经验,总结推广,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四)突出因地制宜。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分类指导,破立并行。要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做到内容具体、措施有效、便于执行。在推进过程中,对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的要继续深化、持之以恒,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宜的,要及时修正、健全完善。

四、主要内容

以倡导推行“丧事简办、婚事新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为切入点,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各项创建活动,破除、根治旧俗陋习,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逐步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

(一)建立完善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发挥村民自治、民主协商的作用,建立完善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研究制定制度章程,通过建组织、立规矩,推动移风易俗“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红白理事会要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群众组成,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及奖惩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夯实基层责任,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对各村委会的年度目标考核,使村规民约“小规章”成为群众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硬杠杠”。(牵头单位:乡民政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二)集中开展旧俗陋习专项整治。破除婚丧喜事活动中各类低俗陋习,杜绝讲奢华、互攀比、爱招摇的现象,自觉抵制婚丧车成串影响交通、鞭炮齐鸣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宴席铺张浪费、酗酒猜拳滋事扰乱等不良现象。制定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倡导遗体火化,统一安葬骨灰坛塔或公墓的生态殡葬模式,倡导乔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引导农民群众破除低俗陋习,控制人情往来,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以“丧事简办”为目标,引导丧户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控制花圈数量,切实从根源上消除丧事大操大办和扰民现象。通过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深化殡葬礼数改革,形成农村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殡葬文化氛围。以殡葬文化为内容,创新殡葬文化教育实践载体,弘扬殡葬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以爱惜生命、顺应自然、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祭祀等为主要内容的殡葬先进文化,倡导生态文明、绿色环保的丧葬新风,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文明、节俭、平安、依法的新型丧葬观。严厉打击占卜、算命测字、看风水、看手相等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打击邪教活动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对办理婚丧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牵头单位:乡民政办;责任单位:乡派出所、乡综治办,各村委会)

(三)着力夯实移风易俗基础设施。从规划建设、整合资源入手,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学校、文化活动广场等场地和设施,统筹搭建村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平台,并注重结合当地实际,将祭祀等信仰场所与村民族文化传承基地有效结合,使民间信仰、宗族姓氏文化传承与民族文化相融相合,从而达到破除封建迷信、弘扬主流价值、建设精神家园的目标。从管理运行着力,发挥群众在文化活动广场长效管理、活动开展等环节中的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文化活动广场建设的管理者、参与者和受惠者,使文化活动广场成为群众自愿、自主、自觉参与承办红白喜事的场所,引导群众办理红白喜事从酒店走向文化活动广场,使文化活动广场成为培育婚丧新风的学堂,实现节俭治家的平台。广泛宣传厚养薄葬理念,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制定完善殡葬管理服务相关制度和规章,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牵头单位:乡宣传办;责任单位:乡民政办、乡文化站,各村委会。)

(四)全面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标准及流程。规范农村婚丧嫁娶、婴儿满月、子女升学、乔迁新居、参军入伍、老人做寿等民风民俗类事宜,规范祭祀类和民俗文化节日类活动内容。从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新型婚俗观,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倡导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树立新型消费观等方面入手,出台并公布办理婚丧嫁娶等各类事宜时能普遍适用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惩戒措施等,为文明操持婚丧嫁娶事宜搭建刚性的制度平台。以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为重点,从简化程序、精简内容、控制规模、压缩时间、减少扰民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则、流程、标准等,为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提供文明节俭、便于执行的参照、参考依据。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自觉践行移风易俗,严格按规则、标准办事的群众和群体等的褒奖举措。(牵头单位:乡民政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五)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引领示范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的有关纪律规定,用制度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戴上“紧箍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农村广大党员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范围和规模,以身作则引领社会风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切实做到带头宣传和落实上级关于移风易俗的政策及各项要求;带头支持红白理事会开展工作;带头简化丧事办理流程,缩减丧事办理时间;带头劝阻近亲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过程中,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严禁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严禁借机敛财或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严禁利用职务影响为婚丧嫁娶事宜进行服务。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制度。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应按规定事前(后)主动向乡纪委、乡组织办、乡党委申报备案。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牵头单位:乡纪委;责任单位:乡组织办、各村委会)

(六)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主题教育。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为载体,利用广播电视、信息宣传栏、宣传布标、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农民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民间文化、乡间小调、农村广场文化中,在喜闻乐见、易记易行的生活娱乐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实施勤俭节约经典教育宣讲计划,挖掘和宣传中华哲理格言、民间典故俗语中包含的节俭养德之道,使人们在传统美德的熏陶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组织农民群众开展移风易俗讨论,征集标准、意见,自觉破除旧俗陋习,形成广泛共识。以文化活动广场建设为契机,倡导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围绕“四时八节”和重大节庆,深化全民阅读,融入节庆民俗礼仪教育、家风祖训等内容,开展绿色清明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抓住布朗族群众喜爱歌舞的特点,利用唱山歌、打歌等活动,切实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打造成农民群众日常生活的交流中心、文化活动的服务中心,引导群众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远离封建迷信、黄赌毒等,弘扬文明新风。(牵头单位:乡宣传办;责任单位:乡文化站、乡团委、乡妇联、乡工会、各村委会)

五、实施步骤

整个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8月)。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积极发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运用横幅、标语、传单、电子显示屏、基层综合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乡上下特别是广大农村营造浓厚的氛围。同时,认真梳理、查找本地婚丧嫁娶等民风民俗方面普遍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移风易俗新方法、新思路、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倡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规则导则、办理流程、标准要求、奖惩措施等,为常态长效推动移风易俗提供制度保障和纪律约束。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9月)。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能,明确目标要求,围绕重点环节、突出问题,以签定目标责任书、责任状等形式,有序有效推进。同时,要注重培育若干典型示范村,通过抓先进示范,抓典型带动,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10月—12月)。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当前农村存在的婚丧陋习、封建迷信等不文明现象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管常态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移风易俗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任务十分艰巨。为加强领导,成立乡移风易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祁晓琴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程兰 乡纪委书记

杨志诚 乡组织委员

成 员:何玉银 乡宣传委员、龙潭村总支书记

杨瑞灿 乡派出所所长

段德宁 乡组织员

杨佳丽 乡宣传干事

杨有志 乡民政办主任

张颖曦 乡团委书记妇联主席

杨忠团 乡文化站站长

段自仓 木老元村总支书记

李光辉 乡人大副主席、哈寨村总支书记

张文权 大地村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指导协调全乡开展移风易俗创建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既要强调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又要强化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委会的主体作用发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要强化“乡、村、组”三级联动,全面履行属地责任,采取召开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逐级组织实施。要加强过程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的对策思路和方法举措,确保移风易俗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依托广播电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广播、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旧俗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动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引导。要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移风易俗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婚丧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要把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评指标,纳入党员教育管理,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辖区违反规定开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委会,严肃追究责任。乡移风易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对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制定和公示情况、旧俗陋习整治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群众满意度测评和通报曝光。

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