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30/2017-0807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2 |
木发〔2017〕36号
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组织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
现将《组织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本单位的学习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组织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方案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省南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武夷新区党工委书记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通知》(中组发[2017]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在全乡上下全面掀起学习廖俊波同志精神的热潮,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习时间
2017年5月起
二、学习对象
各党(总)支部全体党员、乡直各单位
三、学习方式
结合“百名党员讲党课,干部职工争当宣传员”活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周前学习会、打歌、跳会、基层综合服务平台、远程教育平台、微信、QQ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自学和集中学。
四、学习内容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各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通知》(中组发[2017]1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文件>的通知》(云组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等,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二)广泛学习宣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各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学习廖俊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不忘初心、扎实工作、廉洁奉公,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督促各位党员、各位干部职工撰写好心得体会,于2017年6月15日前上交乡组织办公室,联系人:段德宁。
(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助推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等先进典型学习,重在实践,贵在行动。各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活动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以学促干、以干促学”的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廖俊波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心系群众、为民造福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担当尽责、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对标先进,见贤思齐,身体力行地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先锋、做表率。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要把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典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学习杨善洲、高德荣等先进典型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乡党委中心组要及时开展专题学习,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各党(总)支部要把学习廖俊波同志精神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采取座谈会、研讨会、交流心得体会等方式,把向廖俊波同志学习引向深入。
(三)各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并安排专人做好学习会议记录、图片等痕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通知》(中组发[2017]11号)
2、《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文件>的通知》(云组发[2017]7号)
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