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30/2017-0721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7-20 |
文号 | 浏览量 | 4 |
木发〔2017〕24号
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
关于成立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组的通知
各党(总)部、乡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百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精品项目的通知》(施组通〔2017〕11号)精神,为确保我乡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按时按质圆满完成1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任务。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推进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冰凌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蒋军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祁晓琴乡党委副书记
杨志诚乡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段自仓木老元村党总支书记
何玉银龙潭村党总支书记
李光辉哈寨村党总支书记
张文权大地村党总支书记
段德宁乡组织员
魏大周乡项目办主任
何 帆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杨建华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杨开明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李 梅龙潭村大学生村官
何光谢哈寨村大学生村官
段明豪大地村大学生村官
杨秀芳木老元村党建助理员
为便于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成立4个项目指挥部,由蒋军礼担任总指挥长,4个挂村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各指挥部人员名单如下:
木老元村项目指挥部:
指挥长:祁晓琴乡党委副书记
驻场代表:杨建华负责下木老元自然村项目点、浪坝自然村项目点
杨光明负责大寨子自然村项目点
龙潭村项目指挥部:
指挥长:奚继松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驻场代表:杨建华负责鲁家寨自然村项目点、姜寨自然村
项目点
杨光明负责新寨自然村项目点
哈寨村项目指挥部:
指挥长:李光辉乡人大副主席
驻场代表:何帆负责哈寨自然村项目点、阿罗佰自然村项目点
魏大周负责庄寨自然村项目点
大地村项目指挥部:
指挥长:段体军乡人大主席
驻场代表:魏大周负责阿腊寨自然村项目点、阿林腊寨自然村项目点
二、项目组工作职责
项目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主动协调服务。同时,项目组采取定期集中分析、行业系统指导、分片包干督查等方式开展工作,主要承担5个方面职责:
(一)部署指导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乡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各项工作;统筹指导督促各乡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长效机制。
(二)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县级财政补助,加大财政资金和党费投入力度,注重整合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以及宣传、民政、教育、工信、文广、卫计、民宗等部门项目资金,积极动员群众投工投劳,但严禁摊派任务,增加群众负担。参与“挂包帮”定点帮扶的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挂包村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
(三)督查工程进展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开展随机调研,及时掌握活动场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处理活动场所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五)组织开展工程验收。指导各地开展工程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组织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总结各村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先进典型;评估工作成效。
三、项目组工作机制
(一)建立定期会议机制。每星期召开一次项目推进汇报会,听取各指挥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如有特殊需要,经项目组长提议,可适时召开会议。
(二)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乡纪委每月收集1次各地建设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每季度通报1次工程进度情况,对进度缓慢的,及时督促提醒,确保建设按时完成。
(三)建立分片督查机制。项目组实行划片联系指导督查,全程负责相关乡镇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督查对象
全乡2017年1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点,重点督查新建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点。
2.督查内容及督查方式
(1)第一阶段:2017年4月,查看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和建设点台账进行规划建设、是否达到建设要求、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问题等行为,重点查看工程开工情况。
(2)第二阶段:2017年7月,查看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和建设点台账进行规划建设、是否达到建设要求、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问题等行为,重点查看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3)督查方式:督查组将采取实地督查、查阅痕迹台账、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各乡镇进行督查。
3.工作要求
(1)重点督查,突出成效。督查组在开展督查工作中要把握好原则,抓住中心,抓住关键,抓住重点,以督查的形式促进各项目点开展工作,确保将上级要求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协调联动,强化指导。督查组要紧密联系,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沟通,将发现的特殊情况及时汇报给乡党委主要领导,并准确的作出指导性整改措施。
(3)完善材料,形成备查。督查组在开展督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督查工作记录,并完善《关于开展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督查情况登记表》,在督查工作完成后及时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整理汇总。
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