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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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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7-x-30/2017-0109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木老元乡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6-12-14
文号 浏览量 5
主题词 其他
关于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扎实推进我县打击传销工作,建立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施政发〔2016〕4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根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创建工作机制,加大打、控、防、管、教力度。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继续有效开展宣传教育,营造防控和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持续抓好综合防范工作,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传销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文明社区(村)和文明城市创建,深化“平安施甸”建设,努力为维护我县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安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基础,创建“无传销城市”为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监督管理机制、考评认定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达到创建单位辖区内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查禁传销工作制度化和无传销组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活动的目标,实现全县基本无传销的目标。

“无传销社区(村)”具体工作目标:1.本社区(村)无传销组织。2.本社区(村)无传销活动。3.本社区(村)的居(村)民无组织到外地从事传销行为。4.本社区(村)无给传销组织和人员提供经营、培训场所等条件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木老元乡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蒋军礼 木老元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奚继松 木老元乡副乡长

杨瑞灿 木老元乡派出所所长

杨有志 木老元乡综治办主任

李 雪 木老元乡市场监管所所长

成 员: 朱有瑾 木老元乡中心校校长

王定璟 木老元乡财政所所长

段自仓 木老元村委会支书

李光辉 哈寨村委会支书

何玉银 龙潭村委会支书

张文权 大地村委会支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创建内容及工作方法

(一)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1、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促进公安、市场监管、教育、民政、通讯、媒体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具体部署整体工作和各项措施的开展,形成统一、完善的工作机制。

2、落实责任和追究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职责,各职能机构要把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责任追究到具体责任人。相应的签订责任书,并严格执行。

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在社区(村)醒目位置公开公布传销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并及时蒋投诉举报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报告。

(二)构建打击传销的信息机制

1、建立打击传销联系员制度。在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同时,指定社区、村等公共场所一名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形成通讯畅通的网状基层“连线员”,负责宣传和下达相关的打传法律法规知识,并收集、整理各种可疑行为、讯息,及时上报创建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2、建立信息资料库。一是在区域情况分布的基础上,逐面到点,对一些人口聚集的公共场加强宣传教育,并发放流动(外来)人口情况登记表,对疑似的外来、流动人口的行为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二是社区出租房屋人口登记。各派出所、基层组织要对辖区内的房屋出租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变动情况及时记录。

3、建立打传监管网络。在创建活动中要切实担负起各自责任,各级基层组织和执法单位,要各司其职,强化配合。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1、积极开展各种打传创无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展板等方式强化宣传。在村内设置公开栏打传专题,进行法律法规、案情再现、陷井曝光、惯用手段展示等方式揭露传销的违法行为,同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扩大宣传面,提高震摄力。

2、向公众致一封公开信。在社区(村)公众地点张贴公开信,揭示传销违法性的同时提升政府公信力,筑成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与论监督、群众参与一体的牢固防线。使房屋出租业主充分认识到将房屋出租给传销组织和人员就是违法,增强抵制传销的自觉性,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通过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对传销活动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形成广泛的打击防范传销群众基础。

3、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把日常监管、重要案情、新法律法规等梳集整理成单、册,认真发放到群众、业户手中,不留死角,面面俱到,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

(四)建立打传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社区(村)跟村民小组之间要签订责任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市场监管局和市场监管所之间,公安局和派出所之间也要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树立无传销社区(村),既而彻底根除社区的传销活动,首先要实现村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以点代面。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乱情绪,切忌做表面功夫,扎扎实实的开展此次创建活动,决不让传销活动在社区死灰复燃。

(二)强化配合,务求实效。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与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形成合力,并积极取得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使创建工作长期、持续开展。

(三)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立足本职,积极参与,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形成强大的合力,促进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中,要利用各种时机,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的相关内容,在提高识别传销、防范传销、举报传销、打击传销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创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