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15_Z/2016-1019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6-24 |
文号 | 浏览量 | 1 |
各支部、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云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云办通〔2014〕5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保山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保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保办字〔2015〕17号)、《关于施甸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施甸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施发〔2015〕38号)精神,结合我乡综治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木老元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木老元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一、木老元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一)职责任务
木老元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作为乡党委、乡政府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各村、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乡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对各村、各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各村、各部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对社会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指导社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办理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党政办、乡纪委、乡组织办、宣传办、派出所、司法局、综治办、安监站、国土所、卫生院、财政所、妇联、民政办、团委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王冰凌 乡党委书记
副主任:段体军 乡党委副书记
杨瑞灿 派出所所长
匡福海 司法所所长
董美周 武装部部长
委 员:段德宁 综治专干
王定璟 财政所所长
陈毕露 纪检专干、
何玉银 宣传委员
徐敏 卫生院院长
杨毓泉 计生办、负责人
杨有志 民政办主任
杨正萍 团委、妇联负责人 朱有谨 中心校校长
1.实有人口专项组
主要负责:探索主动引导、主动服务、主动维权的新模式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新办法。加强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推进统一共享的全乡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推进人口动态管理服务全覆盖。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确保流动人口在申领居住证后依法享受入学、就业、保障和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联系领导:杨瑞灿
牵头单位:派出所
参与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妇联。
2.特殊人群专项组
主要负责:健全特殊人群排查管控、服务管理、救助帮扶工作机制,防止漏管失控。研究制定和完善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帮扶体系。
联系领导:匡福海
牵头单位:司法所
参与单位:宣传办、综治办、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计生办、派出所。
3.“两新组织”专项组
主要负责: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分类发展、分类监管机制,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乡活动管理机制。
联系领导:段体军
牵头单位:综治办
参与单位:党政办、组织办、财政所、司法所。
4.社会治安专项组
主要负责:推动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儿童妇女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活动的防范打击力度;健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群防群治建设;对各乡镇、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评等工作。
联系领导:杨瑞灿
牵头单位:综治办
参与单位:乡纪委、组织办、派出所、财政所、司法所、党政办。
5.法律政策专项组
主要负责:制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事关社会管理全局和长远的制度建设;搞好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之间的配套衔接、功能互补、依照法定权限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法规规章制定创造条件;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推动社会规范建设。
联系领导:匡福海
牵头单位:司法所
参与单位: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县民政局、民政办。
6.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
主要负责: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面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示范项目建设;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建设绿色互联网;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排查联系和服务帮助,解决好他们的失学、失业问题;建立流浪儿童救助机制;完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对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司法保护制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联系领导:杨正萍
牵头单位:团委
参与单位:宣传办、综治办、中心校、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
7.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主要负责: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推动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妥善处置涉校矛盾纠纷,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严密防范、依法打击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敌对势力针对学校的渗透破坏活动。
联系领导:朱有谨
牵头单位:中心校
参与单位:综治办、派出所、文化站、民政办、司法所、安监站。
8.护路护线联防专项组
主要负责:推动加强涉路涉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依法打击涉路涉线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专兼职结合的护路护线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安全公路示范路段、平安大道、平安车站创建活动,确保公路、输油气管道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联系领导:杨瑞灿
牵头单位:派出所
参与单位:综治办、消防中队、司法所。
9.出入境管理专项组
主要负责:建立完善出入境服务管理体系;依法查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的境外人员;推进完善联合打击跨境犯罪的长效机制。
联系领导:杨瑞灿
牵头单位:综治办
参与单位:组织办、司法所、派出所。
二、木老元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一)职责任务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乡党委、乡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总体部署,指导各村各部门开展维护稳定工作;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研究全乡维护稳定工作的政策措施;把握全县稳定形势,研究影响全乡稳定的各类复杂因素和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有行政村和部门处置影响大局稳定的重大事件和突出问题;完成乡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段体军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瑞灿 派出所所长
董美周 武装部部长
匡福海 司法所所长
成 员:段德宁 综治专干
徐敏 卫生院院长
(三)工作机构
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乡维稳办),为常设办事机构,在乡综治办。
原木老元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自然免除,木老元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应更名为木老元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木老元乡委员会 木老元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