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30/2016-101901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6-04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各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
为确保我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成立5个督导组,对全乡各党(总)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督促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职责
(一)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督促抓好贯彻落实。(督促党员每天撰写读书笔记,一周写一次心得体会)
(二)参加所督导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推进“三进”、“三个结合”和“三项工程”,争当全乡跨越发展先锋。(挂村领导、村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深入到所在村党小组参加集中学习至少2次)。
(三)了解掌握所督导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四)指导所督导单位“三会一课”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挂村领导、党支部书记要在所挂村党支部大会上带头讲党课,每人至少1次。(其中:王冰凌、蒋军礼、段体军3位同志至少讲2次;教育党支部要安排一名优秀教师讲1次党课)
(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六)及时向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七)向乡党委通报掌握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对所督导单位开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督导内容
(一)详见《关于在全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木发〔2016〕49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详见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关于印发《木老元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木发〔2016〕52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详见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关于印发《木老元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个结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木发〔2016〕53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详见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关于印发《木老元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项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木发〔2016〕51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详见中共施甸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前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督导分工
(一)督导一组
组 长:王冰凌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段体军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张文权 大地村党总支书记
段明豪 大学生村官
督导单位:大地村党总支
(二)督导二组
组 长:蒋军礼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祁晓琴 乡人大副主席
成 员:段自仓 木老元村党总支书记
李园园 大学生村官
督导单位:木老元村党总支
(三)督导三组
组 长:杨志诚 乡党委组织委员
副组长:奚继松 副乡长
成 员:何玉银 乡党委宣传委员、龙潭村党总支书记
董云飞 选调生
督导单位:龙潭村党总支
(四)督导四组
组 长:阿祖有 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杨丕杰 乡纪委书记
成 员:李光辉 哈寨村党总支书记
杨 铖 大学生村官
督导单位:哈寨村党总支
(五)督导五组
组 长:段体军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志诚 乡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朱有瑾 教育党支部书记、中心校校长
蒋亚松 乡组织员
段金德 乡中心校教师
督导单位:机关党支部、教育党支部
四、督导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各督导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严格按照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立足实际,严格把关,积极主动开展督导工作。要切实理解并把握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学习教育主体的要求,紧紧依靠所督导单位党组织,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二)突出重点,严格把关。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帮助被督导单位查找整改理想信念、党员意识、宗旨观念、能力素质、精神状态、道德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要从是否按时交纳党费、是否定期参加组织生活、是否牢记入党誓词、是否孝敬父母、是否坚持“三会一课”、是否参与赌酒赌博、是否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这些问题入手,真查细查深查、真改实改彻底改,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感受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喊嗓子、摆架子、做样子。
(三)讲究方法,加强沟通。各督导组要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到实际工作中去发现问题,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督导工作。要加强与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综合组的沟通,及时报告所督导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要敏感事项,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要加强与所督导单位的沟通协调,科学合理的开展督导工作。各督导组每月到被督导单位开展督导工作至少1次,并向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督导工作情况。
(四)严格自律,维护形象。各督导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带头执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用好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严谨细致,勤奋敬业。要坚持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要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尊重所督导部门单位的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时时处处检点规范言行,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
附件:各党(总支)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责任清单
中共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