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2024012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文号 | 浏览量 | 8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 2023年 1 月1 日至2023 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b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何元乡联系(地址:施甸县何元乡人民政府,电话:0875—8863066,邮箱hy8863066@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何元乡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为民、便民的工作思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目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以来,我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要求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为主,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广播等各种载体为辅,及时发布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2023年以来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共66条,何元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112条。其中:乡镇概况1条、人事信息1条、政策文件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社会保障1条、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1条、法治政府建设2条、财政预算1条、财政决算1条、绩效评价3条、三公经费2条、重大项目建设8条、行政执法监督2条、行政执法职责2条、行政执法依据12条、行政执法程序1条、行政执法人员1条、义务教育2条、涉农补贴1条、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1条、公共文化服务3条、安全生产1条、救灾2条、自然资源2条、社会救助3条、公共法律服务4条、农村危房改造1条、社会保障4条、政府公开年报1条。切实做到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发布《何元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何元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目录清单》,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流程开展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
何元乡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确保答复及时严禁超期办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工作制度。何元乡2023年度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何元乡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部署,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明确各部门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等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个平台,积极发布各类信息,增强公众对何元乡工作的了解,更好地服务何元乡发展大局。
3.加大公开力度。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推进重要决策、重点民生领域、财政等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主动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何元乡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政府公开信息依托施甸县何元乡门户网站(https://www.shidian.gov.cn/)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平台诉求件办理工作,2023年我乡共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事项22项,且已全部办理答复,满意率均为100%。
(五)监督保障
明确我乡工作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中心(所),做好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完善公开表单,凡不属于条例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况,一律予以公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强化考核,下一步预计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纳入对各部门、中心(所)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有不足,部分复杂政策文件解读不够深入透彻,难以满足公众对政策细节的深入了解需求;一些信息公开的范围还可以进一步拓展,例如某些民生领域的基层数据公开不够全面。二是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互动效果有待提升,虽然已经建立了多渠道的互动交流机制,但部分公众留言和评论的回复不够及时,与公众的互动缺乏深度和持续性,未能充分激发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个别复杂案例处理上效率不高,涉及多部门协调的申请事项,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还不够顺畅,导致办理周期延长,影响申请人的满意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核与优化,组织专业人员对政策解读进行深度加工,采用案例分析、数据对比等方式增强解读效果;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扩大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2.完善政务新媒体互动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互动平台运维,设定明确的回复时限和标准,加强对公众留言评论的分析研究,针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互动活动,提升与公众互动的质量和效果。
3.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明确各部门在复杂申请事项处理中的职责与办理时限,加强培训与沟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协作效率,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何元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