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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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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8-1-/2020-120101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仁和镇
公开目录 户籍管理 发布日期 2020-12-01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公安
仁和镇户籍管理领域注销登记公开内容(死亡注销、服现役注销)

户籍管理领域注销登记公开内容

              (死亡注销)

一、受理部门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公民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由户主、亲属、抚(赡)养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销户

三、办理流程:

1.窗口即办即取。

2.手机“办事通”—户籍办理—死亡注销户口—在线办理—填写内容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受理审批、办结—窗口出证或邮寄。

 四、办理材料:

1.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

2.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确认死亡证明;

2)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3)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4)其他能够证明公民死亡的材料。

五、办理时限:即办即取或网上办理—窗口办结。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现役注销)

一、受理部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公民被批准服现役或者被军事院校录取且具有军籍的,本人、直系亲属或者户主应当在公民入伍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销户

三、办理流程:

1.窗口即办即取。

2.手机“办事通”—户籍办理—入伍注销户口—在线办理—填写内容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受理审批、办结—窗口出证或邮寄。

四、办理材料:

1.本人、直系亲属或者户主的书面申请;

2.公民入伍通知书(被军事院校录取且具有军籍的,提供录取通知书);

3.被批准服现役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时限等:即办即取或网上办理—窗口办结。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