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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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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8-1/20230312-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仁和镇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 发布日期 2023-03-12
文号 浏览量 22
主题词 教育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仁和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仁政发〔202322





各村(社区),中心所、县驻镇单位:

现将《仁和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23312


仁和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实效,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等文件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仁和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控辍保学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依法依规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总体目标

2023年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无失学辍学,至今全适龄儿童无失学辍学。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六长责任制,严格按照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提起诉讼或强制执行四步法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做到政府主动履职、部门积极参与、学校主动作为。

三、责任体系

(一)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长:段学波  镇党委书记

郑靖超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杨晓翔  副镇长

     员:王维伦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杨程兰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张学亮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段光剑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志林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段发春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春和  副镇长

杨晓东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副镇长

段晓娟  镇财政所所长

宋小龙  镇党政办负责人

陈丽娟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段从娟 镇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何在权  镇社管综治办负责人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段荣伟  仁和中心卫生院院长

黄昆才  仁和司法所所长

李树香  仁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兴娇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钱义晶 工会、共青团负责人

           赵海静  妇联副主席

段家昆  仁和中心校校长

20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仁和镇控辍保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仁和镇中心学校,由段家昆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颜光金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控辍保学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主体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保障卡户学生、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适龄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流动和留守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完义务教育,做到零失学、零辍学。将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列入村委会、中心学校年终考核内容。

(二)工作职责

1.村(社区)职责。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辖区主要责任,注重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督促家长做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各村(社区)委员会要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全责,依据《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在仁和镇人民政府的统筹下,建立健全人民政府、村共同参与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管理机制,实行控辍保学四包目标责任制,即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到户、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措施到位。

2.仁和镇中心学校职责。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指导;牵头制定入学、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并指导村(社区)委员会组织实施;将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学校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

3.各职能部门职责

社会事务办: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招用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少年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2002364号)的要求责令其退回,并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仁和司法所:负责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入学、复学、保学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中心学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政府、学校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

宣传办:负责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政策的宣传,特别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做好宣传。

组织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社管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依照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失学、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

财政所、卫生院、村振兴办、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学校职责

一是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健全失学、辍学学生报告机制。主动与人民政府、村(社区)委会对接在校流失学生信息。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隐患的,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责任。二是各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端正办学思想,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人施教,分层指导,保证每个学生都学有所长,重视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艺术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发挥和挖掘学生的特长和爱好,积极改革评价方式,充分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认真摸清学困生底子,制定学困生帮扶计划,做好辅导工作,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后进生等错误做法,防止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四查三比对工作

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相关数据核实比对工作,施甸县教育体育局、施甸县公安局下发了《关于核实比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相关数据的紧急通知》(施教体联发20199号)各村(社区)委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校不漏生的原则,抓住户籍、学籍这两条主线,逐村、逐校的纵向到底,从中心学校、派出所、扶贫办层面横向到边核查。完成户籍与学籍、学籍与在校学生、建档立卡户子女等的数据比对核查工作,彻底澄清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的底数和就学状态,为控辍保学工作的继续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二)认真执行四步法措施

1.宣传教育。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为宣传重点,依托教师家访、扶贫工作队及村组干部入户等途径,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有关政策。

2.责令改正。对辍学学生家长发放责令返校通知书,劝学生返校。

3.行政处罚。对拒不返校学生的监护人发放《行政处罚通知书》,劝学生返校。

4.提起诉讼或强制执行。对发放《行政处罚通知书》后仍未返校学生的监护人提起诉讼或强制执行。

(三)实行分类安置

为确保劝返学生稳定就学,在综合考虑失辍学学生辍学时间长短、文化知识掌握情况等基础上,采用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单独编班、普职融合、集中安置、送教上门等方式分类安置,制定仁和镇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方案。

(四)全面规范管理

1.严格落实双线四级六长责任制。一是建立以党委政府和教育系统两条线为主线,县、、村、组四级,县长、教育体育局局长、镇长、校长、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主任、家长“六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上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四步法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定劝返责任人,制定劝返、关爱、帮扶和教学计划,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是做好一生一案精准保学。针对失联失踪、外出务工、监护人不配合、精神心理疾病等辍学类型进行精准分类,按照一生一案实施分类管理,将每一名辍学学生保学责任落实到具体村、职能部门、挂包部门和学校,做到应入进入、应返尽返、应保尽保。同时,对全所有家庭就学及受资助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教育保障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实行一户一案销号,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特别是防止建档立卡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失学辍学情况发生。

2.规范学校请销假、出勤管理。一是因病、因事和其他原因不能到校上课学生统一使用县教育体育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事假不得补假)。根据请假时限,在学生离校前,班主任必须严格审核请假原因,由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审批、备案、上报。学生返校后班主任落实请假原因销假。二是班主任必须准确掌握本班学生每天出勤情况,认真填写《施甸县学生到校情况日报表》《施甸县每天未到校学生花名册》,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学生监护人,查明原因、去向并配合学生监护人共同教育学生;学校实行课前点名制度,发现学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学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科任教师或班主任必须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将情况报校长。

3.教学安排。一是教授知识与培养特长相结合。在积极给他们传授知识、补习课程的同时,根据他们的兴趣爱好,开设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社团课程或兴趣小组,培养特长,吸引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自信心。二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结合。对劝返复学的有意向接受职业教育、学习一技之长的学生,安排到县职中就读,在补习课程基础知识的同时,接受职业技能教育。

五、建立健全制度

(一)日报、周结、月评制。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实行日报、周结、月评制度。学校每天上报未到校学生人数和花名册。学校每星期对本周未到校学生情况逐一进行总结、分析、上报,月底对请销假数据分析、测评,对存在辍学风险学生及时研究保学措施。对瞒报、漏报或汇报不及时造成学生报学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二)动态监测制。中心学校、各学校依托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注册在校生学籍,及时核清标注学生去向,规范学籍变动手续,建立学籍变动台账,做好跟踪和建档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学校学生实际一致。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每年9月和次年3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无理由未到校学生及时标注。

(三)台账销号制。各学校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逐一摸清情况,对已经出现辍学学生的村、学校、班级和个人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并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尽快返校,并且保证不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

(四)辍学报告制。各学校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到校就学的学生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向学生所在地、村(社区)和中心学校报告,并积极研究措施进行劝返。

(五)责任督学制。中心学校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的重要内容,各中小学校督查员随时掌握学校异常到校学生、控辍保学开展情况,对异常就学学生要多方面、多渠道核实。学校上报相关数据、报表、辍学情况,责任督学要认可签字。

(六)专项督导制。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每年组织2次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将控辍保学纳入村(社区)考核等督导评估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七)结对帮扶制。对就学不稳定学生进行全面摸底,并将此类学生包保到年级组长、班主任及责任教师身上,让班主任、责任教师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详细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动向及家庭状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经济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采取针对性措施,因人因材施教,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

(八)家访登记制。学校每学期定期不定期组织家访,通过进村入户,采用宣传教育、谈心谈话、单独辅导的方式,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九)群众监督制。仁和镇公布控辍保学举报电话(仁和人民政府:3061600仁和镇中心学校:8825313),让广大群众对控辍保学底数不清、措施不实、办学行为不规范、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六、完善保障体系

(一)经费保障。财政足额按时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义教经费、营养餐、学生资助、控辍保学等专项经费。劝返复学的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营养餐等政策。同时,通过民政救助、捐资助学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不因贫失学辍学。

(二)师资保障。根据《施甸县2019年中小学教职工调配方案》(施政办发2019104号)总编控制,编岗一致,学科对应、优化结构、均衡配置的原则,组织实施校长交流轮岗,教师交流轮岗。最大限度补充农村师资力量,确保各学校均能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同时,针对劝返复学学生特长开设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社团课程或兴趣小组,让学生找到发挥特长的舞台,在校稳定就读。

(三)改善办学条件。抓好教育专网建设,努力加强幼儿园校园建设,全2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要全部达标,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

(四)课程开发。根据劝返复学学生的学习基础、兴趣爱好,在给他们传授知识、补习课程的同时,开设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社团课程或兴趣小组,让学生找到发挥特长的舞台,在校稳定就读;对劝返复学的有意向接受职业教育、学习一技之长的学生,安排到县职中就读,在补习课程基础知识的同时,接受职业技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