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30/2017-1223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33 |
行政许可
1.一次性开发10公顷以下农民集体所有荒山、荒地、荒滩用于农业生产审批。
一次性开发在10公顷以下土地。
2.村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开工审批。
在本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住宅建设。
3.个别承包土地调整批准。
本乡镇(街道)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
4.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审批。
本乡镇(街道)集体所有的土地。
5.在森林防火区内从事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批准。
本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农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
6.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批准。
在本乡镇(街道)内的适龄儿童。
7.疾病、特殊情况适龄儿童不入学审批。
在本乡镇(街道)内的适龄儿童。
8.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批。
在本乡镇(街道)内的适龄儿童。
9.农村准建证核发。
集体土地上进行住房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