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19-0401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2-12 |
文号 | 浏览量 | 7 |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中小学、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充实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 继 镇长
副组长:杨庆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茂安 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中心学校校长
组 员:李 季 镇纪委书记
郭正洲 镇财政所所长
李春燕 仁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段荣伟 仁和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光甦 镇安监站站长
丁志杰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李洪春 镇兽医站站长
张学亮 镇文广站站长
杨志军 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副书记
杨育沫 镇中心学校党总支支委、中心学校支部
委员会书记
黄春飞 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杨文武 镇中心学校副校长、仁和中学校长
杨光海 镇中心学校副校长、保场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赵金猛 镇中心学校副校长、中心小学校长
何智祥 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员
段学东 镇三星小学校长
杨德锋 镇热水塘小学校长
段丕瑞 镇复兴小学校长
王彩花 镇勒平小学校长
张崇明 镇五楼明德小学校长
张元军 镇中和小学校长
马应平 镇土官小学校长
王仕琪 镇羊毛小学校长
段必龙 镇保场小学校长
杨春成 镇苏家小学校长
段有合 镇查邑小学校长
赵定春 镇和平小学校长
赵建鱼 镇金鸭塘小学校长
李卫卫 镇大明邑小学校长
段文金 镇茨菇小学校长
沈 建 镇丛杆小学校长
郭维会 镇明兴小学校长
杨继品 镇交邑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中心学校,由杨茂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组织好全镇学校营养餐工作,黄春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分管营养餐工作,具体协助中心学校校长统筹安排好全镇营养餐各项工作,确保营养餐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何智祥负责处理有关营养改善计划日常事务,包括与供货商、各学校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相关档案痕迹管理和表册、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等。
二、成员单位职责
镇中心学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牵头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检查。
镇财政所: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落实专项资金,切实加大投入,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镇纪委:负责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进行监督,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镇农技站: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镇文广站: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报道,引导各新闻媒体全面、客观的反映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负责出现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的媒体应对工作。
仁和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镇食安办: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仁和市监所: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
试点学校: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落实。要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