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02_Z/2017-051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重点工作通报 | 发布日期 | 2017-04-27 |
文号 | 浏览量 | 25 |
关于印发《仁和镇基层党建督导机制》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仁和镇基层党建督导机制》已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把基层党建责任进一步压实、再压实,推动“善洲故里·扶贫先锋”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中共仁和镇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仁和镇基层党建督导机制
为全面贯彻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的实施意见,深入落实《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善洲故里·扶贫先锋”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17〕32 号)精神,把巩固提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特制定如下督导机制。
一、督导内容
《仁和镇 2017 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推进和具体落实情况
二、督导项目
围绕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工作约谈、考核问责、结果运用等关键要素,建立系统的压实党建责任、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开展千名党员讲党课活动,建立“党建+扶贫搬迁”“党建+三百工程”“党建+美丽乡村”3 个引领模式,打造“百个活动场所、百个党建示范、百个电商站点”3 大精品项目,开展“支部建设规范化、基础党务标准化”2 项专项行动。
三、督导方法
采取述职督导、定期督导、随机督导和纪实督导的方式,开展督导工作。根据督导结果,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从 4 月份起,每两个月进行一次通报。
(一)述职督导。以“一月一次”的标准,一个月开展一次村党组织书记述职和镇直党组织书记或组织人事干部述职,述职以脱稿方式进行。述职结束,由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现场提问,并由镇组织办对述职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公示,平均得分 90 分以上定为“好”、70 分—90 分定为“一般”、70 分以下定为“差”。
(二)定期督导。以“两月一次”的标准,由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组织仁和镇干部中聘请10名左右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同志,组建全面推进“善洲故里·扶贫先锋”巩固提升年督导组,每组3—4人,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实地督导。每次督导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注重覆盖各个领域的基层党组织。
(三)随机督导。围绕《仁和镇基层党建督导工作手册》(见附件),镇党委委员落实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牵头研究制定和安排部署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党建工作职责范围内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联系各党组织开展督导,形成督导工作纪实;镇党委委员落实分片联系责任,以“一月一次”为标准,采取随机选点、明察暗访等方式,不打招呼直接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察看、查阅资料、民情恳谈等形式,督导责任清单推进和落实情况。镇党委委员每两个月汇总随机督导情况,提供仁和镇组织办,并向按时向镇党委班子会报告。
(四)纪实督导。落实日常党务纪实制度,各村日常上报材料、报表,迟报或错报,累计超过 3 次定为“一般”、累计超过 5 次定为“差”;日常督促检查,被市、县批评的定为“差”,被市、县表扬的定为“好”;“两个清单”之外的相关工作和其他临时性任务,不落实或落实质量不高,出现 1 次定为“一般”,累计超过 3 次定为“差”;工作方式有特色、有亮点,安排仁和镇宣传办进行报道宣传。
四、结果运用
根据“好”“一般”“差”通报情况,开展分层约谈、述职评议、党建考核和党建问责,坚持把基层党建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工作综合分析研判、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作为分层约谈和通报批评的主要依据。每次通报中有一项“差”或两项“一般”的,由仁和镇组织办约谈村相关领导;有两项“差”或三项“一般”的,由组织委员约谈相关领导;有三项“差”或四项“一般”的,由党委副书记约谈相关领导;有四项“差”或五项“一般”的,由党委书记约谈党组织书记,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定级该党组织党建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二)作为党建考核和党建问责的重要内容。年底或次年初召开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根据平时通报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点评存在问题。同时,全年“差”累计超过 10 项或“一般”累计超过 15 项的,基层党建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对“差”累计超过 15 项或“一般”超过 20 项,以及出现县委 2015 年下发的《党建工作问责制度》中明确的 10 种情形之一的,实行党建工作问责。
(三)作为综合考评和班子实绩的核心指标。基层党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全镇党建考核中综合考核得分中增加相应的分数;全年“差”累计超过 7 项或“一般”超过 15 项且基层党建考核结果位于末位的党总支,全年“差”累计超过 5 项或“一般”超过 10 项且基层党建考核结果位于末位的县直党(工)委,年度党风廉政综合考核“基层党建”领域分数一次性“清零”处理,同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调度。督导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注重上下协调开展、左右配合衔接,重点加强对督导内容、督导线路、工作力量的统筹,杜绝“扎堆”“盆景”式督导。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及督导组成员在实施办法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可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灵活运用更加有效的督导方式,开展督导工作,全面掌握真实情况。
(二)制定督导方案。开展定期督导工作前,镇组织办围绕每次督导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具体要求等,研究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开展督导工作培训,确保督导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三)执行问题反馈。随机督导和定期督导,都要先“沉下去”再“浮上来”,先到基层单位、基层干部群众中摸清真实情况,再把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绩,通过当面反馈、电话反馈、书面反馈等形式“点对点”反馈给基层和所属党组织。督导组每次督导结束要形成督导工作报告,对责任清单推进和落实的情况进行科学评估。
(四)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宴请,据实交纳食宿费。督导组成员要讲党性、重品行,坚持公道正派,敢于较真碰硬,客观公正反映督导情况。
附件:仁和镇基层党建督导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