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2021-012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
文号 | 浏览量 | 51 |
由旺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施甸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由旺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由旺镇人民政府;邮编:678206电话:0875—8881015;传真:0875—8881015)。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认真按要求编制,并通过宣传栏、公告、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49条,由旺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137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由旺镇2020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由旺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部署,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全力推进由旺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等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个平台,积极发布各类信息,增强公众对由旺镇工作的了解,更好地服务由旺镇发展大局。
3.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推进重要决策、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财政等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主动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开由旺镇信息,方便了群众获取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四)平台建设
由旺镇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政府公开信息依托“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hidian.gov.cn)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平台诉求件办理工作,年内受理转办信件15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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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24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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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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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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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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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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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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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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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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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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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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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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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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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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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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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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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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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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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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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从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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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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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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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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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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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二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站所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具体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由旺镇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由旺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