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12_A/2017-090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9-07 |
文号 | 浏览量 | 7 |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推进全镇群众文化繁荣发展及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由旺镇党委、政府决定于9月28日举办庆国庆迎中秋“脱贫攻坚.舞动由旺”群众广场舞比赛。为了搞好此项活动,特制定由旺镇“脱贫攻坚.舞动由旺”群众广场舞比赛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广场舞比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比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主 任:蒋顺阳 党委宣传委员
副主任:李开芹 文化站站长
成 员:杨德宏 派出所所长
杨袁凯 党政办负责人
李建文 团委书记
李 梅 妇联主席
段 筱 宣传员
刘志云 文化站干部
刘 姬 文化站职工
盛 洲 党校教员
颜正勇 卫生院院长
各村总支书记、文化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化站,由李开芹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比赛活动的日常工作。为确保赛事的公平、公正,由领导小组邀请县级部分领导及乡镇部分文化站长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
二、职责分工
(一)文化站、党政办、妇联、团委负责广场舞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派出所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三)卫生院负责做好现场医疗应急工作。
三、参演事项
(一)参演对象
各村报送作品不少于1个,不超过2个。
(二)参演项目
广场舞(民族舞、现代舞、健身舞、健美操)、 秧歌。
(三)参演要求
1、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的舞蹈爱好者均可参加。凡报名参演的选手,在大赛期间如有遇身体不适者,请不要勉强参演,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每支参演代表队的选手人数15—20人。
3、每支参演代表队报名时需报所表演节目的名称,时长限五分钟以内,超过五分钟的适当扣分。
(四)参演动作艺术性要求
1、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形变化。
2、必须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成套动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队形变化应始终保持完整性。
3、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节目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如出现选手不遵循健康、安全原则,出现意外伤害情况,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4、表现力丰富,富有激情、感染力强,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并能充分体现团队精神。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 年9月10日—2016年9月 15日。
(二)报名方式:各参演队直接到由旺镇文化站报名。
(三)报名要求:填写好报名表,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舞蹈的种类自选、音乐自带)。
(四)比赛时间:201 7年 9 月28日,中午1:30 (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比赛地点:由旺电影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组织工作
(一)评委:邀请党政班子及学校专业老师担任评委,评委必须做到按评分标准和评分原则打分,并能公正评分。
(二)评分办法:(10 分制) 1、动作编排 3 分; 2、现场完成 2 分; 3、技术舞感 2 分; 4、表现力、交流与配合 2 分; 5、音乐与服饰 1 分。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 1 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 2 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 3 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奖金500元);分别颁发相应的奖金、奖状。
七、相关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选送好本次汇演参演作品。要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做好参演作品的日常排练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