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16_Z/2017-072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7-24 |
文号 | 浏览量 | 2 |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3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电〔2017〕42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施政办电〔2017〕2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旺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应文 镇长
副组长:杨德宏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晓刚 安监站站长
杨丹妮 司法所所长
杨 勇 城建办主任
杨文祥 国土所所长
肖武屈 水管站站长
张应清 林业站站长
杨光明 农科站站长
颜正勇 由旺卫生院长
杨袁凯 党政办负责人
李开芹 文化站负责人
李坤林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杨建松 农村道路管理所职工
自正秀 安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府安监站办公室,由刘晓刚兼任办公室主任,自正秀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主要任务
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执法,实现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全覆盖。
(一)交通运输。派出所等部门要强化对运输单位车辆的安全监管和路面交通执法检查。一是加强暴雨灾害冲击的重点道路路段,特别是山区道路、临水临崖路段以及“两客一危”车辆运营线路的安全检查,及时治理道路两侧出现的滑坡、泥石流等安全隐患。二是对道路治超点、检查点是否严格开展安全执法等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农村微型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超员、超载、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
(二)建筑施工。城建办、项目办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一是对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5类项目落实现场施工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要严厉打击。二是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三是检查建筑物、构筑物的隐患排查情况,对市政基础设施、市政燃气、电力设施、水利、公路和铁路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三)非煤矿山。重点检查8个方面的情况:一是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井口防洪、地表塌陷区防排洪措施落实情况,排水管路及各工作面的排水设备是否完好可靠,备用物资、设备是否到位。二是非煤矿山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措施落实情况。三是露天矿山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边坡坍塌隐患和“一面墙”开采行为。四是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五是隐患排查制度、治理档案和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六是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推进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辖区内3家加油站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五)烟花爆竹。重点检查批发零售业储存仓库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有效。
(六)天然气。重点检查管道完整性管理,健全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情况;组织天然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七)消防。重点检查开展消防安全监察和电器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情况;挂牌督办区域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八)其他。旅游、特种设备、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行业安全特点,做好自查自改和部门抽查检查工作。
此外,教育、水务、林业、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冶金、电力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行业安全特点,做好自查自改和部门抽查检查工作。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从2017年7—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自查自改(7月)
1.企业层面重点自查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和职业危害因素摸底调查开展情况。(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各类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并于7月25日前报送安全监站。
2.政府和部门层面重点检查以下内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情况。(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特别是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等情况。(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4)事故预防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铁路、天然气管道、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检查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相关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及时梳理、汇总相关台账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安监站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重要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登记建档,并责令有关单位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省直有关部门要摸清所管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严格执法和集中整治(8—9月)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的比例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确保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和总结(8—10月)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全面掌握本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建立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公路危险路段、人员密集场所动态管理台账;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着力破解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矛盾。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五个一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严格“四个一律”。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
(三)实施“闭环整改”。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六、相关要求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和“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在所有行业领域、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强化配合,从严执法。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开展督查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联合约谈、案件移送机制,强化跨行业、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通报,及时移送违法违规案件。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黑板报等,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危害性宣传和有关政策解读,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值守,及时报送。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情况调度,定期汇总梳理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干部24小时到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每月报党政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于7月26日报送安监站;8月28日前报送大检查进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10月26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