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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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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17_Z/2017-0616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6-16
文号 浏览量 570
主题词 其他
关于印发《由旺镇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由旺镇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由旺镇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从2017年7月1日零时起,全镇城城乡居民死亡后100%实行火化。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殡葬改革工作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14〕29号)、《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非法圈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施办发〔2016〕56号)《中共由旺镇委员会 由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施甸县非法圈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由发〔2016〕146号)、《中共由旺镇委员会 由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由旺镇城乡居民亡故后遗体实行全面火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由发〔2017〕42号)等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旺镇各村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殡葬改革工作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处置工作要区分性质,讲究策略,严格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原则;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三)分工协作,属地管理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旺镇辖区内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目标任务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殡葬改革工作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产生的危害和不良影响,指导和规范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分工合作的应急处置体系,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五、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总 指 挥:张志杰 由旺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赵应文 由旺镇镇长

副 指 挥:王德良 由旺镇人大主席

成 员:杨旭昕 镇党委副书记(四大庄村挂村领导)

王 潇 镇纪委书记(坡脚村挂村领导)

苏 杰 副镇长(躲安村挂村领导)

李树荣副镇长(大秧田村挂村领导)

孔繁炼 副镇长(大庄村挂村领导)

杨德宏 派出所所长(华兴村挂村领导)

董金富 武装部长(杨家村挂村领导)

程 云 镇组织委员(王家村党总支书记)

蒋顺阳 镇宣传委员(岚峰村党总支书记)

杨丹妮 司法所所长

杨 俊 财政所所长

杨自贵 综治办主任(中村挂村领导)

杨 勇 城建办主任(杨家村挂村领导)

赵有建 城建办工作人员(由旺村挂村领导)

杨志泉 畜牧兽医站站长(源珠村挂村领导)

杨文祥 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应清 林业站站长

肖武屈 水利工作站站长

杨光明 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银川村挂村领导)

刘晓刚 安监站站长(木榔村挂村领导)

李开芹 文化站站长

李建文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坤林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颜正勇 由旺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文安 施甸县第二完全中学校长

张奇鹏 由旺镇中心学校教办主任

段克尧 由旺镇糖厂家属区党支部书记

李丽琴 由旺镇糖厂家属区党支部负责人

郭秀洪 由旺镇粮管所负责人

杨袁凯 党政办负责人

杨 杰 计生办负责人

王润鹏 民政办负责人

16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府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董金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

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研究决定全镇殡葬改革工作中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负责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工作,宣布启动应急指示,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或向县委请示汇报等。

副指挥:协助总指挥下达应急命令,协调殡葬改革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总指挥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由常务副指挥进行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调研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情报报送,提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负责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

3.直单位及各村民委员会职责

镇纪委:负责对参与殡葬突发事件中寻滋闹事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劝说、教育,并依法依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责任人,以及对处置突发事件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镇组织办:负责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突发事件中参与闹事或幕后指挥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劝说、教育和调查处理。

镇宣传办:负责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殡葬改革。

镇司法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指导工作;负责对参与殡葬突发事件闹事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并组织力量开展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

镇综治办:负责组织排查、收集、整理殡葬改革工作引发的不稳定信息;负责组织接待因殡葬改革引发的群体上访。

镇民政办:负责及时向县民政局汇报殡葬管理有关工作情况;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参与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县殡仪服务中心做好遗体运送、保管及处置等相关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设置警戒、维护现场秩序、清除障碍、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殡葬管理中聚众闹事或协助丧属抬棺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

镇财政所:负责做好应急资金调度,确保应急处置资金的到位。

镇土管所:负责依法查处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执法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依法查处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执法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因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突发病人的抢救工作,做好对有传染病毒遗体的消毒工作,确保殡葬工作人员的身体安全和健康;负责对在医院死亡人员的遗体的管控,不得随意让丧属将尸体外运;配合做好相关殡葬执法工作。配合县直有关医疗机构对在院死亡人员的遗体进行管控,不得随意让丧属实施遗体运送、保管和处置。

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由旺镇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对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及时上报、疏导教育、现场控制、配合其它部门进行相关应急处置和善后恢复等工作。

其他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支持和配合做好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救助的有关应急工作。

六、应急处置

(一)应急分类

根据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一般性突发公共事件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两大类。

1. 一般性突发公共事件

(1)聚集50 人以内直接参与到党政机关、殡葬改革重要部门单位寻衅滋事、打砸抢烧、群体性械斗或制造骚乱的;

(2)超过责令整改期限拒不执行集中治丧、遗体火化、集中安葬等,聚集人员100 人以内直接参与无理取闹、侮辱、威胁、恐吓、谩骂、围攻殴打工作人员,非法限制执法人员人身自由,妨碍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的;

(3)传染病遗体或较大事故灾难及自然灾害一次死亡3 人以上,遗体需火化而不能正常火化的;

(4)周边居民聚集50 人以内,借殡仪馆等殡葬场所污染环境为由,煽动群众闹事,阻碍殡仪馆正常开展工作的;

(5)有明显的抵制集中治丧、遗体火化、集中安葬意图,丧属有轻生行为,可能引发暴力抗拒行为或造成其他重大影响的;

(6)镇党委、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的其他事项。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1)聚集50人以上直接参与到党政机关、殡葬改革重要部门单位寻衅滋事、打砸抢烧、群体性械斗或制造骚乱的;

(2)将尸体停放在党政机关、重要部门及道路上阻塞交通的;

(3)超过责令整改期限拒不执行集中治丧、遗体火化、集中安葬等,聚集人员100 人以上直接参与无理取闹、侮辱、威胁、恐吓、谩骂、围攻殴打工作人员,非法限制执法人员人身自由,妨碍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的;

(4)对殡葬执法进行歪曲事实、制造矛盾、煽动组织人员集体游行、上访的;

(5)周边居民聚集50 人以上,借殡仪馆等殡葬场所污染环境为由,煽动群众闹事,阻碍殡仪馆正常开展工作的;

(6)镇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的其他事项。

(二)前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属村民委员会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控制事态,并及时向镇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镇应急指挥办公室接报后要及时上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确定应急类别,报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报告要求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镇人民政府报告,不得瞒报、延报、乱报。镇人民政府在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四)信息报告内容

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趋势,处置过程和结果以及建议、请求。

(五)处置分类

对不同类别应急事件分别成立处突组,具体负责处置:

1. 一般性突发公共事件组成人员

组 长:张志杰 由旺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赵应文 由旺镇镇长

成 员:王德良 由旺镇人大主席

杨旭昕 由旺镇党委副书记

王 潇 由旺镇纪委书记

苏 杰 由旺镇副镇长

李树荣 由旺镇副镇长

孔凡炼 由旺镇副镇长

杨德宏 由旺镇派出所所长

董金富 由旺镇武装部长

蒋顺阳 由旺镇宣传委员

程 云 由旺镇组织委员

杨丹妮 由旺镇司法所所长

杨自贵 由旺镇综治办主任

张应清 由旺镇林业站站长

李坤林 由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文祥 由旺镇土管所所长

颜正勇 由旺镇卫生院院长

肖武屈 由旺镇水管站站长

李开芹 由旺镇文化站站长

杨志泉 由旺镇兽医站站站长

王润鹏 由旺镇民政办主任

16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处突现场人员组成(20人以上):镇应急指挥办公室3人、镇综治办2人、镇司法所2人、镇派出所3人以上、镇林业站2人、镇民政办1人、镇土管所1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人、镇武装部2人、镇宣传办1人、村民委员会4人。

2.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组成人员

组 长:杨开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志杰 由旺镇党委书记

赵应文 由旺镇镇长

成 员:王德良 由旺镇人大主席

杨旭昕 镇党委副书记(四大庄村挂村领导)

王 潇 镇纪委书记(坡脚村挂村领导)

苏 杰 副镇长(躲安村挂村领导)

李树荣 副镇长(大秧田村挂村领导)

杨德宏 派出所所长(华兴村挂村领导)

孔繁炼 副镇长(大庄村挂村领导)

董金富 武装部长(杨家村挂村领导)

程 云 镇组织委员(王家村党总支书记)

蒋顺阳 镇宣传委员(岚峰村党总支书记)

杨丹妮 司法所所长

杨 俊 财政所所长

杨自贵 综治办主任(中村挂村领导)

杨 勇 城建办主任(杨家村挂村领导)

赵有建 城建办工作人员(由旺村挂村领导)

杨志泉 畜牧兽医站站长(源珠村挂村领导)

杨文祥 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应清 林业站站长

肖武屈 水利工作站站长

杨光明 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银川村挂村领导)

刘晓刚 安监站站长(木榔村挂村领导)

李开芹 文化站站长

李建文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坤林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颜正勇 由旺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袁凯 党政办负责人

杨 杰 计生办负责人

王润鹏 民政办负责人

16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处突现场人员组成(40人以上):镇应急指挥办公室5人、镇综治办2 人、镇司法所2 人、镇派出所5人、镇林业站3人、镇民政办1人、镇土管所3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人、镇武装部2人、镇宣传办2 人、镇卫生院3人、村民委员会10人。

(六)预案启动的条件

符合应急分类一、二类情形的,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报总指挥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七)处突目的

规范丧葬行为。人员死亡后,各村(社区)殡葬改革信息员要在12 小时内向镇人民政府汇报,由民政办与殡仪服务中心联系,按要求对遗体进行火化,并进入公益性骨灰堂、公益性公墓或经营性公墓安葬。各处突队可根据事态发展安排各个环节所需人员进行跟踪处置。

(八)善后处置

镇直属单位及各村要做好相关的善后工作,根据上级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处置意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九)应急停止

突发公共事件得到完全平息后,由总指挥宣布应急处置工作执行终止。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村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环节的运行机制,保障信息传输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力保障

镇直属单位及各村要准备相应的人员力量。各村要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到位。

(三)资金保障

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由镇财政所依据相关要求给予安排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