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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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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2017-0527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5-26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其他
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五一”、端午节临近,为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反弹回潮,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经由旺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此工作监督检查方案。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

(二)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

(三)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五)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

(六)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八)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九)严禁赌酒赌博。

二、监督检查方式

可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具体方式由监督检查组自行决定。

三、监督人员

王 潇 镇纪委书记

杨袁凯 镇纪委副书记

张建宏 镇纪委工作人员

四、监督检查要求

(一)严格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动真格、敢碰硬,言必信、行必果,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变通,发现不了问题或发现问题不上报不处理。

(二)落实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要认真整理察访记录,及时汇报情况。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急需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责令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督促其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和情况的继续发展蔓延。

(三)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严格保密,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不得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监督检查工作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与宴请。对违反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