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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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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5-7-16_B/2017-0208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由旺镇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02-03
文号 浏览量 14
主题词 国家安全
由旺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施安办[2017]2号)文件精神,由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全镇范围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显著,现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村规办主任、农业技术推广站、国土分局、司法所、兽医站、林业站、综治办、卫生院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由旺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解、细化工作内容和措施,开展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在镇、村干部会议上针对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强调安全意识以及安全管理措施,提高镇、村干部安全防范意识。 利用由旺街天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在全镇范围内发放各种安全生产资料500余份。

三、突出重点,严格专项整治

突出金属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运输、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行业、消防、特种设备、烟花爆竹、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

(一)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方面:镇安监站牵头,国土分局、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对辖区7家砂石厂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未办齐安全生产、林业、国土等相关证照的企业不得开工营业。

(二)煤气管道方面:镇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城建办等部门配合,检查煤气管道,未发现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和破坏损害煤气管道行为,要求正在架设煤气管道的施工企业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加油站方面:镇安监站牵头、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对辖区3家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重点做好春节期间消费安全管理工作,设立警示牌,严禁在加油站安全范围内燃放鞭炮。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建筑行业方面:镇派出所牵头,安监站、城建办、司法所等部门配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建筑行业安全进行检查。

(五)交通运输方面:镇派出所牵头,安监站等部门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危险路段排查,重点打击农村微型面包车违法载客,客运微型面包车、出租车超范围经营、超员、超载、超速、酒驾、疲劳驾驶,为抢客乱停、乱放、急靠边等违法违章行为。

(六)消防安全方面:镇派出所牵头,安监站、林业站等部门配合,对消防重点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求整改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七)食品药品方面:组织镇食安委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对辖区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检查食品经营户30户,药店9家,对蔬菜农药残留、猪肉水份、腌制品亚硝酸盐含量进行快速检测共计11户。同时对我镇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加工作坊进行了检查,先后检查了1家饵丝厂和2家腌辣食品加工作坊。

(八)烟花爆竹方面:由镇安监站、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配合,对辖区有证照的35家烟花爆竹零售商进行了安全检查。125,由旺街天,由旺镇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联合派出所、安监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对由旺辖区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进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8个零售摊点进行了警告,并要求其当场收走,此次检查既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又确保了烟花爆竹安全。

经过各部门的配合,由旺辖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今后我镇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确保我镇安全生产零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