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5-7-06_B/2017-011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由旺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1-10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各村(社区)森林防火成员单位:
为及时发现和整改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就镇级领导和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挂村包干督查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一)不定期督查
根据森林火险情况,结合其他工作,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二)定期督查
1、第一阶段:1月11日—1月24日。
2、第二阶段:2月2日—3月2日。
3、第三阶段:3月10日—3月17日。
二、督查人员组成及督查方式
由镇级领导和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领导组成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查与指导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平时与重点时段相结合、听取汇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等方式分别对所挂钩村进行督查指导。
三、督查内容
根据《由旺镇201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由旺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具体督查内容如下:
(一)督促完善责任机制。督促责任区全面落实“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五个关键人”的责任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户、到人。督促责任区健全森林防火行政问责机制,对森林防火机构、职责、经费、扑火队伍、物资储备不落实和预防工作、扑救处置、监督管理不力等情形,对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党政同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问责。
(二)督促完善保障机制。督促责任区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公共支出。村级5千元以上的标准储备森林防火物资。
(三)督促完善工作机制。督促责任区制定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和指挥所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粘贴森林防火通告、命令等
(四)督促完善宣传机制。督促责任区开展责任书入户、学校“五个一”、以案说法、手机短信、警示标牌、五彩旗,每个自然村必须至少书写两条半永久性森林防火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督促责任区以扑火安全为主线,分级分类指导,抓好各级森林防火综合知识及法规培训。
(五)督促完善管控机制。督促责任区在抓好“5个百分之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强力推进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实现“见烟就查、违规就罚”。督促责任区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行为人。督促责任区建立健全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制定野外用火管理办法或规定,修改完善《村规民约》。
(六)督促完善防控机制。督促责任区健全森林防火机构,森林防火期内,督促责任区按一般林区每3500亩配备1名护林员,督促责任区按要求组建森林防火义务扑火队15人以上。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实工作,抓实督查工作,分级、分重点,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二)严格督查,确保实效。督查组要严格开展督查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联系人:张应清,电话:8881001